沧州师范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高校,校园占地600亩,教学生活用房15万平方米,拥有各类实验室142个,各类试验设备6000多台(件、套),图书馆面积1.83万平方米,藏书60.1万册,电子阅览室3个。在职教职工791人,专任教师433名,教授副教授305人,占专任教师的70.4%,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30人,占专任教师的30%。
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沧州师范专科学校颁发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2009年下达国家招生计划3300名,招生范围为河北、内蒙古、陕西、湖北、黑龙江、河南等省,具体专业及人数以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开设师范、非师范类专业39个,涵盖文、史、理、工、管、经、法、艺术等8大专业门类,部分专业按专业门类招生。
录取规则:
1、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按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专业。
3、承认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考生录取照顾政策。
4、英语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旅游类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女1.60米及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师范类、法律类专业无口吃。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统一体检标准。
5、培养费:普通师范类每生每年3500元,艺术、体育类师范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学前教育专业幼儿艺术方向每生每年5000元。非师范类每生每年5000元。
6、住宿费: 1#、2#、3#学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其它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地 址:沧州市高教新区学院西路
咨询单位:沧州师专招生就业中心
网 址:http://www.caztc.edu.cn
电子邮箱:chsw05@sina.com
电 话:0317—2159818 2159817(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