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德州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结合学校实际,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序号 |
学 院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学制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310 |
2年 |
2 |
环境工程 |
|||
3 |
材料化学 |
|||
4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 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每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21年7月20日24:00前将以下材料发至dzxyzb@163.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德州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文本下方附件)扫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或所在教学单位公章)。
6. 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采用 JPG 格式,以姓名命名。 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 480 像素*高 640 像素,分辨率 300dpi, 24 位真彩色。应符合 JPEG 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 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 20KB 至 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 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 50 像素至 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 200 像素至 300 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 180 像素至 300 像素。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统一存储为一个压缩文件夹,并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名称”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学历、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7月22日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dzu.edu.cn/index.htm)上公布。
四、选拔与录取
(一)考核形式:学校不设现场笔试环节,采取线上考试形式进行。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专业基础、英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按照线上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根据成绩及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调剂。
(三)线上考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四)拟录取名单将于2021年7月25日在德州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我校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在学生收费管理、资助、奖励等方面参照相应本科生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二)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原件,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或不能提供材料或不属实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报到时若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统一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德州学院纪委(监察处)电话:0534—8985865
举报电子邮箱:dzxyjw5865@163.com
八、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电话 |
招生办公室 |
0534-2603002 |
化学化工学院 |
0534-8987866 |
生命科学学院 |
0534-8985840 |
九、本简章由德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