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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新華學院(原中山大學新華學院)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簡章

时间: 2023-06-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78 收藏

             學校名稱:廣州新華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3902

             學校地址:

 廣州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華美路19號;郵編:510520。東莞校區:廣東省東莞市麻湧鎮沿江西路248號;郵編:523133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類型:全日制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廣州新華學院(院校代碼:13902)的前身是中山大學新華學院,是舉辦高校中山大學依據教育部教發〔2003〕8號文的精神,與出資方廣東東寶集團有限公司按新機制新模式申辦的院校。2021年2月,經教育部批准,學校轉設為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並更名為廣州新華學院。2021年5月,經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學校獲批設立“廣東省博士工作站”;經廣東省學位委員會批准,學校獲批成為“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於2005年經教育部批准設立並招生,是一所涵蓋了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學科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現有廣州校區和東莞校區,占地面積2185畝(含配套用地600畝),面向全國招生,已招收十八屆學生,在校生兩萬餘人。學校秉承原母體學校中山大學的優良辦學傳統和理念,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服務社會”為導向,堅持“育人為本、品質第一”的宗旨,著力培養具有優秀思想品格、良好人文修養、自主創新意識、扎實理論基礎和較強操作能力的“德才兼備,知行合一”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轉設後,學校繼續堅持“學術強校、品質立校、特色興校、開放辦校”辦學理念,闖新路、開新局、搶新機、出新績,努力把廣州新華學院建設成為國內一流、特色鮮明的應用型高校,努力實現“中國需要清華,中國也需要新華”的“新華夢”。


【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資訊】

根據《教育部等四部門關於做好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4號)檔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廣州新華學院(以下簡稱我校)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具體要求。





一、招生專業及招生計畫

招生專業:經濟學、經濟統計學、稅收學、金融工程、投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法學、社會工作、漢語言文學、英語、商務英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傳播學、網路與新媒體、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電腦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數字媒體技術、人工智慧、生物醫學工程、藥學、護理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康復治療學、醫學影像技術、工商管理、市場行銷、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審計學、行政管理、公共關係學、健康服務與管理、物流管理、旅遊管理、數字經濟、供應鏈管理、電子商務、資訊資源管理、金融科技、眼視光學、互聯網金融、風景園林、智能製造工程、工商管理(創新班)。


具體專業情況可查閱以下網址:http://zsb.xhsysu.edu.cn


招生計畫:我校2023年計畫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15人,實際招生計畫將結合考生志願填報、招生專業情況和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二、報名




通過聯招考試報考內地高校華僑與港澳臺招生的考生,必須按照聯招辦發布的招生考試說明,參加統一聯招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聯招統一考試。考生請登錄全國聯招管理系統考生端(網址:http://www.eeagd.edu.cn/lzks/)查詢聯招考試的“報名條件、報名方式、考試科目與安排、考試時間與考試地點”等相關說明。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為網上報名時間,3月16日至31日為報名確認時間。所有參加全國聯招的考生均應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聯招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及確認。







三、報名資格審核




(一)報名結束後,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華僑考生的出入境記錄審核。持內地(祖國大陸)學歷的考生資訊,由考生畢業中學所在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學歷查驗。


(二)聯招辦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後,在網站公示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公示資訊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別、資格類別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並經公示的考生方可參加聯招考試。公示後被舉報查實資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和錄取,已參加考試的取消考試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四、考試與志願填報




(一)考試科目

理工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史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每科滿分為150分,每個考試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入學考試(理科、文科)考試大綱(第3版)》。


(二)考試時間

5月20日(週六):0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語

5月21日(周日):09:00—11:00   數學

13:00—15:00 物理、歷史

16:00—18:00 化學、地理


(三)考試地點

全國聯招分北京、上海、福州、廣州、香港和澳門六個考區,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選定考試地點後不得再修改。


(四)答題方式

全國聯招考試實行電腦網上輔助閱卷。考生在考試時必須按規定在專用答題卡的指定區域內答題,在指定區域外答題不予計分。


(五)志願填報

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6月中旬公佈考試成績,6月下旬進行網上填報志願。





五、錄取




參加聯招考試並填報我校的考生,達到國家規定的錄取要求,學校按照聯招辦組織的網上統一錄取進程完成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工作,按照“專業志願優先”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六、新生報到及在校管理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新生入學後,根據學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和新生入學復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商轉其他專業。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進行管理。





七、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廣州新華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八、獎學金制度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九、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20-87065995;0769-82676855

傳    真:020-87065958

電子郵箱:zsuxhjw@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xhsys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xhsysu.edu.cn

微信公眾號:廣州新華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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