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15年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
一、2015年在山东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类别 | 拟招专业 |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 录取规则 | 备注 |
音乐类 | 音乐学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 拟招15 |
音乐表演 | 拟招15 | |||
舞蹈类 | 舞蹈学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拟招10 | |
舞蹈表演 | 拟招10 | |||
播音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拟招25 | |
美术类 | 美术学 | 使用省统考成绩 |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山东省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 拟招15 |
动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说明: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与山东省规定不符的,以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时的说明为准。 3.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山东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4.以上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
二、校考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1.测试时间:2015年2月28日 测试地点:潍坊
2.报名开始时间为2015年2月2日至开考前2天,报名在山东省招考院考试网上报名(网址:http://wsbm.sdzk.gov.cn/art),春节期间(2015年2月11日—24日)网报系统关闭,考试前一天考生下载打印校考准考证。网报办法详见报名网站。
3.我校预计于2015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及合格线。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三、校考测试内容和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气质形象(满分40分)。②指定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1分钟内。③自备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2分钟内。④即兴评述或主持小栏目(满分80分),限时3分钟内。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可选声乐或器乐。声乐专项考生可自备一首歌曲,民族、美声、原生态唱法均可;伴奏带或伴奏光盘考生自带。器乐专项考生任选键盘类、西洋管弦乐类、民族管弦乐类、打击乐类及其他乐器作品一首。②视唱(满分50分)。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的曲目片段(五线谱、简谱任选一条10小节左右)。
3.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
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须准备两部作品,可任选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作品测试一般采用独舞或双人舞形式(可选择作品的一个片段),表演时间为2-3分钟。自带测试作品伴奏带。②即兴舞蹈(满分30分)。采用分组展示和单人展示相结合形式。现场根据评委要求和提供的音乐片段即兴表演一段舞蹈(1-2分钟)。③节奏测试(满分20分)。采用考生当场抽题的形式,要求考生用双手击打出所抽试题的节奏内容。每道试题为八个小节左右的节奏类型。
四、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index.php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