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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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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1-86182201,0531-86182202

官方网址:http://www.sdnu.edu.cn/ http://www.zsb.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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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答疑

时间: 2018-05-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46 收藏

  1、请简要介绍一下学校基本情况?

  山东师范大学(SDNU,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山师,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部共建大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国培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入选院校;山东省省属重点大学。

  学校在历下区和长清区两地办学,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现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有4个学科进入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行列,3个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重点专业(群)。

  目前,学校正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借力改革,加快发展,为建设国内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2、请简要介绍一下学校的招生计划。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18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份和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3、2018年学校综合评价招生有无变化?

  今年学校的综合评价招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今年山师招收的专业计划分为四大类:教师教育改革计划、教师教育行动计划、东岳学堂计划和国际联合培养计划。

  东岳学堂计划招收汉语言文学(东岳文化创意学堂)专业,为今年新增,据了解这个专业主要培养文化创意相关人才。教师教育行动计划招收学前教育专业,也是今年新增。这两个专业都是招文史类学生,其他5个专业招理工类学生。

  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学校测试时间为6月14日-15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生可于6月13日在阳光高考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参与测试。

  测试地点: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

  报到时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符合要求的奖项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4、学校的录取原则有何特别之处?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江苏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需在前1.5万名(含)以内),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男)、舞蹈学(女)、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校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校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校考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后,在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同类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5、学校各专业对外语应试语种有什么规定?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6、学校有无特殊的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请介绍一下学校公费师范生的情况。

  自 2016 年起,山东省在省属高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2018年我省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

  今年学校公费师范生计划是829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学校公费师范生的招生专业增加了音乐、体育、美术和心理学等专业,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和全面,涵盖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整个体系。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公费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公费师范生须承诺,毕业后到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已录取的公费师范生报到入学前,要与招生高校和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培养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鼓励和支持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入学资格。

  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者,市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公费师范生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要按规定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该费用 50%的违约金。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和交纳违约金。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农村学校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或进行交流。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违约退还和违约金。

  具体资料请查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公费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3号)、《山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方案》。

  

  8、请介绍一下学校卓越班开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建设,着力加强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学校决定于2013年启动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在相关专业组建卓越人才培养试验班。

  卓越班人数由所在学院根据组建班级特点自主确定,原则上最多不超过50人。全面实施导师制,校内导师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担任,原则上每位校内导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最多不超过8人。积极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优秀骨干人员担任校外导师,校外导师与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

  卓越班实施小班教学,专业课程原则上以小班授课为主。

  卓越班学生选拔工作,由举办卓越班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以第一学年综合成绩为参照,注重对综合能力、职业素质、从业意愿的考查。

  具体资料请查阅《山东师范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9、学校对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实行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教育。允许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兴趣和学校教学条件,可再选择一个分属不同类别的专业作为辅修专业。申报辅修双学位应满足已修必修和限选课程考试成绩平均70分以上的限制要求。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下,在主修专业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读完辅修双学位专业要求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另授予相应的学位,并单独颁发辅修双学位教育的学位证书;修读完辅修双学位专业要求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具体资料请查阅《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17〕174号)。

  10、什么是大类招生?如何进行专业分流?

  学校实施“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大类招生是指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通常是同院系的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经过一学年的基础培养,再根据兴趣和双向选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专业分流在大类招生下辖的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在第二学期结束后进行。学校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及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自第三学期开始按各自所选专业进行选课。

  具体资料请查阅《山东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山东师大校字〔2017〕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