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入伍预征学生办理保留学籍的手续须知
关于2018年入伍预征学生办理保留学籍的手续须知
为了更好地服务新生报到工作,现将入伍预征的新生到校办理保留学籍的手续通知如下:
1、入伍预征新生(被我学院录取同时因依法服兵役参军入伍新生)应于2018年9月携带《入伍通知书》(征兵部门发放)、《高校入伍新生高校学籍保留申请表》(征兵办网上下载,当地武装部盖章2份)、我院《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学院招生办(招生办咨询处)报到和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注:如新生已到部队报到则可委托他人办理)
2、请各系辅导员将入伍预征的新生指引到招生办或招生办咨询点,由招办统一核实原件材料,并收取《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高校入伍新生高校学籍保留申请表》,由招生办汇总后按要求转学生部、教务部,由教务部主要负责入伍预征学生的学籍管理。
3、入伍高校新生可在退役后两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招生办办理登记和审核工作,再转教务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
注:
(1)、2018年参军入伍新生须于2018年9月到学院招生办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提前填写《高校入伍新生高校学籍保留申请表》和到武装部(征兵办)盖章,同时提供《录取通知书》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如生已到部队报到则可委托家人办理。
(2)、2018年我院部分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如被本科高校录取的,则我院已取消这部分新生的录取资格。报到过程中若有新生持通知书报到但却不在花名册的,请第一时间联系招生办协调处理。
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8日
附件: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