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招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
公安专业考生:
根据公安部通知要求,报考我校公安专业考生在复试前须接受生源地省(区、市)公安厅(局)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未通过政治考察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现将政治考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一)报考公安学专业(报考代码:030600)考生,且初试总成绩在310分以上。
(二)报考公安技术专业(报考代码:083800)考生,且初试总成绩在260分以上。
二、考察流程
(一)提交政治考察信息
4月17日前,上述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端,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政治考察相关信息。网址:http://47.105.75.197:8156/ASPX/Student/StuLogin.aspx。
(二)接受各省公安厅(局)组织的政治考察
国家线下达后,我校将公布复试考生名单(接受政治考察考生未达到国家线和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将不列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将名单发往生源地省(区、市)公安厅(局),由各公安厅(局)组织实施考生政治考察,并作出政治考察结论,结论为“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安排复试或取消复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政治考察是公安专业考生入学入警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因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后果自负,我校将不予录取;考生瞒报信息一经发现的,我校将随时作出取消录取资格、开除学籍、取消就业资格等处理。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治考察信息的,视为放弃复试,我校将不予安排复试。
(三)考生不得将考察表中的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考生须依次填写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信息及表现情况。本人经历从高中起填报;家庭成员包含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请考生切勿漏填、误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报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除在系统填写信息外,还须上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见附件,填写盖章完毕后,将原件扫描为jpg格式上传)。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在校表现由本人所在本科学院(系、部)党委(或学工部、保卫处)实施考察。
(六)考察表填写内容较多,考生应使用电脑端填写。如有疑问,可通过电子邮件(cppuyzb@163.com)与我校联系。
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