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召开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
会议认为,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总体平安、顺利。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考试组织规范有序。我省2010年高考报名总人数为50.3万人,共设考区190个、考点376个、考场17611个,共安排监考及考务工作人员7万余名。在考试组织上提出“五个强化”,即强化考试安全措施、强化考试组织、强化细节管理、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强化为考生服务,保证了考试组织规范有序,平安、顺利。
二是坚持网上评卷的“四评”机制。我省是最早全部实行网上评卷的省份之一。在评卷中,我省仍坚持评卷工作的“四评”机制,最大限度地保证高考试卷给分的客观公正。
三是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操作进行微调,使之更科学、更合理。即适当调整征集志愿的次数和分段填报志愿的时间、在本科一批实行三次模拟投档、改变院校加试和自测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办法、专科二批增加了征集三志愿、高考录取后没有进行补录,主要考虑到补录录取的学生入学时间偏晚,与前期录取的学生成绩相差较大,既给高校教学组织带来困难,又造成新的不公平。
四是录取中推出四个“坚持”。即坚持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坚持分段和远程网方式填报志愿、坚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从考生利益出发,为考生提供贴心的服务。
会议分析认为,近年来,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取得了突出成绩,体制内招生的公平公正得到老百姓的认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也逐步在深化,但当前的高考工作,尤其是确保考试安全、维护良好考风考纪面临新的更为严峻的挑战。
2011年我省高考报名总人数为48.5万人,与2010年相比减少了1.8万人。其中,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有45.78万人,参加对口招生的有2.67万人。会议强调,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加大考试管理力度,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各地把考试安全工作作为高考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要分解落实责任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要在继续加强保密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建设,强化保密责任。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设施,在值班期间切实加强巡查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二要加强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综合治理考试环境。考前要继续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考试纪律和应考心理的教育,特别要加强对考生的避免无意识违规的教育。要吸取相关省市其他考试舞弊的教训,把有组织的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防范和打击考前通过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涉嫌泄密或诈骗信息、非法兜售作弊工具等行为。
三要加快考点网上巡查系统建设,加大考试管理力度。2011年将继续推进考务平台建设,除个别搬迁的考点外,争取所有考场都能够实现视频监控。同时深入进行研讨,完善相应考务管理办法,规范考试工作人员行为,使网上巡查系统在考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强化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要细化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各阶段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就其对应的加分项目在
五要平稳推进招生考试改革。一是改变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办法。在本科提前批,对报考使用我省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我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各高校向我省报送的录取原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专业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对报考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考生,院校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各高校向我省报送的录取原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专业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二是取消专科三批。原安排在专科三批招生的院校招生计划,分别安排在专科提前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招生。三是对口招生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同期进行。除采矿及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类专业理论课与普通高考同期进行外,其他所有科类专业理论课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同期进行,分类别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登分的办法,由有关高校承办。四是清理和调整优惠加分项目。从2011年高考开始,受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允许增加分值的项目及分值的调整为:⑴对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⑵对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专项测试认定合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原来的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改为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⑶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⑷对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⑸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⑹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招生纪律,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查处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环节中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骗取报名资格、高考加分资格及录取资格的考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严重违规的招生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七要以考生为本,为考生提供优质到位的服务。要求在各环节工作中为考生提供方便, 不断扩大服务内容和提高为考生服务的水平。从考点、考场分布示意图、鼓励性的标语到考试中亲情的服务措施等着手,把服务措施想细、抓实。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设专人负责咨询接待工作,切实解决考生上网困难、密码补办和其他招生咨询事项,努力为考生提供优质到位的服务。
会议还全面总结了2010年高校招生纪检监察工作,并对2011年高校招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