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发展高校体育事业,推动学生体育活动,提高大学生运动竞技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2018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细则如下: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专业
1.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 | 性别 | 位置或小项 | 拟招生计划 |
游泳 | 男、女 | 1.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 2. 蛙泳:50米、100米、200米 3. 仰泳:50米、100米,200米 4. 蝶泳:50米、100米 5.混合泳:200米、400米 | 每小项不超过3人 总数不超过18人 |
田径 | 男、女 |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 | 每小项不超过3人 总数不超过18人 |
篮球 | 男 | 中锋、前锋、后卫 | 每位置不超过3人 总数不超过5人 |
篮球 | 女 | 中锋、前锋、后卫 | 每位置不超过3人 总数不超过5人 |
最终合格名单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择优认定。
2.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法学。
二、生源范围
全国所有省市(不含上海、浙江)的文科、理科生源。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游泳项目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等级证书,篮球、田径项目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3.所有项目只招收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学生运动员。
4.考生本人获得的国家运动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其中田径项目与运动小项要严格对应。
5.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省级统一考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相关认定考试,并合格。
6.凡以集体项目(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需有所代表的单位(学校或体育部门)出具考生为主力上场队员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申请者须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下面第二条规定的7项报名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并确认志愿。考生未确认志愿,我校无法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并确认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及要求
将网上填写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和以下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
材料1.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志愿填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天津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须经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签字盖章后需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材料2.高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
材料3.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
材料4.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
材料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
材料6.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须在测试期内有效);
材料7.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心脏彩超报告。
请将装订好的材料务必通过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体育部,邮编300072,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五、资格审查
1.天津大学将对各项目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
2.初审结果可于2018年1月4日开始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现场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到时间:
游泳:2018年1月16日14:00-17:00;
男篮:2018年1月17日14:00-17:00;
女篮:2018年1月18日14:00-17:00;
田径:2018年1月19日14:00-17:00。
2.报到地点:
天津大学体育部一层瑜伽教室(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体育场正门北侧)。
3.报到要求:
(1)须由考生本人到场提交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及近期一寸证件照(两张),现场办理准考证。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现场报到时,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另: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必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前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现场报名时查验保险单据原件和心脏彩超报告,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七、现场测试
1.测试时间
游泳:2018年1月17日8:30开始;
男篮:2018年1月18日8:30开始;
2018年1月19日9:00开始(根据初试情况决定是否复试);
女篮:2018年1月19日8:30(初试);
2018年1月20日9:00开始(根据初试情况决定是否复试);
田径:2018年1月20日8:30开始。
2.测试地点: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
篮球:天津大学体育馆;
游泳:天津大学游泳馆;
田径:天津大学体育场。
3.测试内容
篮球: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及实战对抗;
游泳:专项测试,可以报名参加两个项目的测试,其中一个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田径:专项测试,测试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八、录取原则及办法
我校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测试成绩和运动等级证书,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录取政策: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可申请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相关考试要求和安排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具体情况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成绩合格,予以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分数线65%,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
4.如学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我校在该省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最低要求参照其执行。
对测试合格者,须与学校签订有关招生录取协议书。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天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经我校测试入选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在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天津大学;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省市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天津大学。
九、监督机制
1.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2-27403794。
2.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进行现场照相及测试全过程录像,以备抽查和复核。
3.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由省级招生办公室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4.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其它事宜
1.所有通知均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报名系统公布,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2.参加测试的考生交通及食宿自理。
3.凡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4.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若签约生效,即使考生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线,也被视为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日常训练、比赛等活动,同时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学校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在本校官网或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运动队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运动队成员名单及参加训练、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若违反协议,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招生简章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天津大学体育部负责解释。教育部相关规定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27403501
咨询时间:每天8:30-12:00,13:00-16:30
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体育部
邮政编码:300072
咨询电话:022-27403501(体育部)
022-27405486(招生办公室)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天津大学体育部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