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8年“扬帆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我校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高中三年学习成绩须达到所在中学同科类前10%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
文科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理科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科目等级要求 | A | A | A | A | A | A |
综合改革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选考科目1 | 选考科目2 | 选考科目3 |
科目等级要求 | A | A | A | 90 | 90 | 90 |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院系 | 专业名称 | 选考科目要求 | 科类 |
物理科学学院 | 物理学类 | 物理 | 理科 |
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类 | 物理 | 理科 |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 计算机类 | 物理 技术 | 理科 |
化学学院 | 化学类 | 物理 化学 生物 | 理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物理 化学 生物 | 理科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类 | 物理 化学 | 理科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 | 物理 化学 生物 | 理科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5+3) | 化学 生物 | 理科 |
口腔医学(5年) | 理科 | ||
药学院 | 药学 | 化学 | 理科 |
旅游与服务学院 | 旅游管理类 | 无 | 理科 |
法学院 | 法学 | 无 | 理科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心理学类) | 无 | 理科 |
哲学院 | 哲学类 | 无 | 文科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政治 | 文科 |
历史学院 | 历史学类 | 无 | 文科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无 | 文科 |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含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心理学类) | 无 | 文科 |
法学院 | 法学 | 无 | 文科 |
旅游与服务学院 | 旅游管理类 | 无 | 文科 |
注:每个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