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校外考点考试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 业 |
系 别 |
专业方向 |
学 制 |
招生名额 |
音乐学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 |
本科五年 |
2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 |
本科四年 |
2 |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教育 |
本科四年 |
2 |
|
艺术管理系 |
艺术管理 |
本科四年 |
2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
本科五年 |
2 |
注: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前两年统一学习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基础课程,第三年可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第四年作曲专业学生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二、考点设置
1、我院设立西安校外考点,考点设在西安美术学院,只招收青海、宁夏、甘肃、陕西、西藏、云南、贵州、四川、重庆9省(市、自治区)考生。
2、校外考点考试专业方向包括音乐学、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各专业方向报名人数如不足10人(含10人),则该专业方向考试取消,报名考生可选择来本校考点考试,也可选择办理相关退考、退费事宜。
三、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考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并交纳报考费,报名交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地址:http://zhaosheng.ccmusic.edu.cn
2、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
西安考点:1月5日—1月15日
(三)考试时间:
西安考点:1月 22日—1月24日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网上提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电子版);
2、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3、凡实行艺术专业统考省(市)的考生,必须上传本省(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报考证(电子版);
4、报名费和专业一试费,共计100元。
(五)考生考试时应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考生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报考作曲系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
3、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字数要求1000-1500字)。
(六)我院不提供钢琴伴奏,由考生自带。
注:
1、考生所交作品、文章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2、考生如进入二、三试,还需交纳二、三试费用各80元,共计160元。
3、校外考点不接受现场报名。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原则上参照《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具体以公布的考试科目及安排为准。
六、录取
(一)文化课分数线:
参照北京市当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情况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
(二)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外语成绩须达到9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