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信息安全及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坐落于北京市丰台高科技园区。
一、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未婚,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政审和面试由省(区、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组织。
2、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一般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等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1、学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信息安全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46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
2、住宿费:普通公寓750元/人/年;标准公寓9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五、在校生待遇
1、奖学金:学院设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优秀学生奖学金;(4)专业教育奖学金;(5)蔡冠深教育基金奖学金;(6)校外科技竞赛奖。
2、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1)国家助学金;(2)蔡冠深助学金;(3)勤工助学;(4)特困生学费减收;(5)国家助学贷款。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635284
E-mail:zhaosheng@besti.edu.cn
联系人:顿继峰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学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70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