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报考指南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中职(七年贯通)
学校简介: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有民办体制的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学校创建于1984年,目前设置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医药等学科门类百余个专业。学校专任教师以具有国内外名牌高校学术背景的博士和正、副教授为主体,以“双师型”人才为骨干,另有一批来自世界各地的英、法、德、西、葡、日等语种的外教;兼任教师多为来自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教师和行业、产业部门的工程师、企业家、技术专家。学校建立了社会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济、教育发展、3D打印技术等多个校级、市级研究院所和基地,在多个领域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同时,为开阔师生的国际视野,学校先后同多所国外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际交流,不断提升自身国际化水平。学校以教育的高质量赢得了毕业生就业的高质量,毕业生以“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著称于用人单位,并涌现出一大批行业骨干和社会新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拟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
(1)招生计划中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各占一半。
(2)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3)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信息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及缴费
所有考生均需按时完成报名及缴费流程方具备考试资格,逾期不补。本次报名及缴费均在网上完成。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并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3月22日8:00-3月26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gzzz.bcu.edu.cn:81/zzzsbm/Login.aspx(报名开始后点此跳转)
3.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时间内使用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登陆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
4.提交报名材料: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提交,因缺少材料无法取得考试资格,后果考生自负。所有材料扫描或拍摄成pdf或图片,标注材料序号,并全部打包压缩,在网上报名时以附件形式一次性上传提交。入学报到后,复验录取考生的材料原件时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点保存,随后可在“查看报名信息”页面打印报名表,报名表内容以系统填报保存信息为准,修改无效)。
(2)考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因漏交、错交报名材料,或未按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命名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任何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缴费方法
报名考试费100元/人/专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方可在缴费时间内进行缴费。
缴费时间:3月27日8:00-3月28日20:00
缴费方式:请点击查看我校《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缴纳流程》
按照北京市要求原则上每个考生同一时间仅可报名参加一所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考试,请谨慎报名。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入学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形式均为线下考试。
(一)笔试:满分300分
1.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在中学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
2.考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8:30-9:30
(二)面试:满分200分
1.考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常识、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专业潜能等。
2.考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9:40-11:00
(三)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五、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二)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笔试及面试均需合格。
(三)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城镇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农村户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转入城镇户籍考生。
(四)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五)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本次考试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及第九条涉及专业要求的学生将视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
六、注册报到与后续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
(二)考生应在申报材料及考试过程中秉持诚实、诚信,若有谎报信息、伪造材料、违纪舞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经确认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三)关于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涉及退费时,按照《北京城市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七、奖助勤贷政策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及在文体方面有相当专长者给予奖励。我校还设有三好生、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奖项。学校设有专门的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服务,还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联系方式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学校网址:https://www.bc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c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