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20年考生报考指南
考生报考指南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烟台大学本科招生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58个招生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管、教、艺10个学科门类。学校另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招生。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二、2020年录取批次情况
2020年我校在山东省内录取批次涉及本科提前批、本科常规批等批次。其中航海类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另外,我校在省外多个省份为本科一批录取,在山西、江西、新疆、云南、甘肃等省份的部分招生专业为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详细情况请参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三、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情况
我校在山东和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海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生源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情况
2020年我校有2个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法学专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
法学(中美合作办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烟台大学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联合办学,学制四年。4+0修读模式在烟台大学完成规定教学任务,修满规定学分,符合烟台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3+1修读模式,前三年在烟台大学学习,完成英语语言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的学习,第四年,赴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一年,符合条件者,可获得西俄勒冈大学刑事司法学理学学士学位、烟台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法学学士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中韩合作办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烟台大学与韩国檀国大学联合办学,学制四年。学生可以选择在烟台大学完成教学任务,修满规定学分,符合烟台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者参加烟台大学与檀国大学校际2+2双学位计划,前两年在烟台大学修完公共基础课,后两年在檀国大学相应专业修完专业核心课程,双方学分互认,修满要求学分并合格者,可以获得檀国大学和烟台大学学士学位。
五、校企合作专业招生情况
2020年我校有3个校企合作办学招生专业:会计学专业(金融外包方向)、工商管理专业(物流外包方向)、车辆工程专业(汽车商务方向),面向山东省内招生。
六、报考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我校是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专业设置比较齐全,一般专业只要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政策,均可录取。部分专业特殊要求如下:
(1)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2)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
七、录取规则
我校严格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录取,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其他要求请参考我校2020年招生章程。
八、人才培养机制
我校在学科建设上坚持“重视基础、强化应用、推动交叉、突出特色”;在培养模式上坚持“理工结合、文理渗透、适通优专”;在教育方式上坚持“环境育人、以美育人、发展个性”;建立健全“学分制”、“转专业制”、“主辅修制”、“重修补考制”、“奖励学分制”、“弹性学制”。
九、卓越人才教育培养情况
学校2011年9月成功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11月成功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我校在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与动力工程、法学等专业实施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十、双专业、双学位情况
为了满足学生多样化的成长成才需求,学校发挥多学科教育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双学位、 辅修第二专业学习机会,并精心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可申请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成绩合格并符合教学管理规定者,毕业时颁发相关证书。
十一、收费机制
学校普通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合作办学类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十二、奖学金设立情况
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1)国家奖学金: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5)校长奖学金:5000-10000元;(6)学校奖学金:每人一年最高金额为5000元,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绿叶制药奖学金”、“圣凯奖学金”、“馨德奖学金”、“金正环保奖学金”等各项学校和社会奖学金以及校友奖学金、各学院单项奖学金。
十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建立了完善的“奖、贷、补、助、免、借、勤、缓”资助体系。学校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绿色通道入学、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助学金等多种资助形式,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学校就业工作情况
我校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全面实行“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不断提高就业指导服务的“全程化、全员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中心”,设创业指导科、就业市场科和就业信息科,有专职工作人员为毕业生提供专业的创业、就业指导和优质的服务。近年来,通过扩大就业政策宣传、强化就业观念教育、改善就业环境、完善就业服务、推进创新创业等措施大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2016年被认定为“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十五、特别说明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招生信息网:http://bkzs.ytu.edu.cn/
电子邮件:ytuzsb@ytu.edu.cn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邮编:26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