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学校代码:11066)
烟台大学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于1984年建校,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共同援建。学校东临黄海,西依青山,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
学校1985年正式招生,1998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同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药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2020年学校获批项目博士后招收资格,入选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法学、药学两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行列。化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工程学、材料科学先后进入ESI全球前1%。
二、运动训练专业简介
运动训练专业设在烟台大学体育学院。
烟台大学体育学院是1994年由山东省政府批准建立,目前设有运动训练和休闲体育两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教学办公楼、多功能训练馆、篮球馆、乒乓球室、塑胶跑廊、室外塑胶篮球场、网球场等一流办学设施。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8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1人,国际级裁判员2人,国家级裁判员5人。
体育学院自招生以来,运动训练人才辈出,先后培养出世界冠军14人次、全国冠军35人次。体育学院非常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各级各类体育竞赛组织和裁判、课外体育活动指导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
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学位:教育学学士;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的执行。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体育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能从事运动训练、体育教学、体育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体育科研等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以及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基础理论课程。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了解国内外体育运动的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具有独立进行运动训练指导、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处方、体育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课程设置:公共通选课程、教育学、体育概论、专业导论、运动训练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社会学、体育科研概论、体育统计学、体育管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测量与评价、学校体育学;田径、篮球、排球、体操、健美操、武术、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以及体育舞蹈、瑜伽、跆拳道、轮滑、游泳、健身健美等。
三、运动训练专业招考情况
1.招生计划及项目
招生计划:90名。
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柔道、摔跤(自由式、古典式)。
2.报考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2023年高考招生报名。
(2)考生须具备所列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
3.报名
(1)考生于2023年3月1日-10日12:00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
(2)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项目进行体育专项报名、考试。
(3)请考生认真了解报名条件和招生项目,不符合我校相关要求的视为无效。
4.考试
(1)文化测试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15日 |
语文 |
数学 |
4月16日 |
政治 |
英语 |
(2)专业测试
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
考试方式: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5.录取
(1)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4)考生录取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入学后须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其他
1.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招生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5
咨询电话:(0535)6902591,6902653
学校网址:https://www.yt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bkzs.y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