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宁夏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951-2061897

官方网址:https://www.nxu.edu.cn/ http://zs.nx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4-1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13 收藏

各学部、学院、书院:

根据《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规定》(〔2023108号)和《宁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310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和条件

我校2023级全日制本科生,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接收专业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申请转专业。

2023年生源省份实行3+33+1+2高考模式的学生高考选考科目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具体选考科目要求参见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nxu.edu.cn/)。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别的划分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等跨类别、跨批次及不同招生代码的学生

(二)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截止申请时,已修课程有不及格记录的学生

(五)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

(六)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七)大学一年级以外的学生;

(八)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二、转专业程序和时间

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见下表: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部、学院、书院严格执行学校本科生转专业相关规定,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

(二)申请转专业前,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每个学生只能提交一份申请材料,一经接收,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也不得转回原专业。

各学部于67日前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贺兰山校区德勤楼701室)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dzs@nx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不予接收。

联系人:董有恒;联系电话:20618976897


附件:1.拟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汇总表

2.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44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