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河北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12-5079698

官方网址:http://www.hb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河北大学2009年招生答考生问

时间: 2009-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475 收藏

  问:河北大学今年招生情况如何?

  答:我校2009年计划招生总数为10620人(省内9452人,省外1168人),其中本科生8220人,专科生2400人。

  问:如何报考贵校?如果报考贵校能满足所填志愿吗?

  答:我校学科专业设置齐全,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相应的录取批次、科类等。招生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办法请参考我校招生章程。

  问:今年贵校的招生方式和学籍管理有哪些变化?

  答:今年我校继续实行按二级学科类招生,学分制管理。

  问:什么叫按“二级学科类”招生?

  答:所谓按二级学科类招生就是指在二级学科类内的专业统一招生,学生入学后,前1—2年按大科类培养,之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爱好,在所属科类内选报自己喜欢的专业,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确定学生的专业,这就改变了过去考生只是根据家长和老师的意见填报志愿而不一定是考生所喜欢或有特长的专业,一次定终身的弊端,给学生提供了选择专业的机会。

  问:贵校的二级学科类有哪些?

  答:2009年的招生类别分别为: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艺术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社会学类、法学类、哲学类、数学类、电气信息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化学类、材料科学类、环境科学类、药学类、材料类、环境与安全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工程力学类、土建类、仪器仪表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预防医学类。由于外语类、艺术类等个别学科门类的特殊性,仍然实行按专业招生。每一类所包含的专业请参看我校或省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

  问:什么是学分制?

  答: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和绩点作为学生学习的质和量的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为毕业标准,采用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为灵活的过程管理方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问:学分制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学分制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实行学分制,改革现行的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教学计划统得过死、培养模式比较单一、部分课程教学内容陈旧、课程结构庞杂、学时过重等问题,从而有效的促进各专业课程体系的合理设计,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整体优化,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学分制改革的任务是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素质,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为学生学习的多层次、多规格需求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学生的培养在合格的前提下特色更加鲜明,更好的适应社会对人才规格多样化的需求。

  问:实行学分制以后学生在校的学习年限是几年?是否可以提前毕业?

  答:本科生的学制为四年,学分制管理中本科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或推迟完成学业。凡能在四年内提前修满所选专业规定的学分者,允许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三年;延长学习年限者的在校学习时间自入学注册时起连续计算不得超过六年,并应按学校规定另行交纳延长年限的有关费用。

  问:实行学分制以后学生毕业与取得学位有哪些规定?

  答: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本科学生学位授予条例》及《河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课程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标准的优秀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或提前报考硕士研究生。

  问:学生在学习本专业课程的过程中是否有其它形式的学习可供选择?

  答:学校将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等多种形式的课程学习,以供学生选择。按学科大类招生、实施宽口径分流培养的学生,只要在该学科门类中选取相应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修够规定学分即可获得双专业,如需获得双学位还需完成相应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辅修专业一般应完成30学分,双专业一般应完成50学分,双学位一般应完成60学分的相关专业课程学习。修完辅修专业有关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完双专业规定学分,可获得双专业证书;完成双学位学分且已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初审,并经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双学士学位证书。逐步由目前的双专业、双学位向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过渡。

  问:贵校设立了哪些奖学金?

  答:我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有:

  1、特等奖学金:1500元/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300—1000元/年,比例为30%
  3、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从当年部分理科新生中选拔,毕业后在部队就业。
  4、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精神文明奖、优秀作品及科研成果奖、文艺表演优秀奖、体育比赛优胜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奖。
  5、社会和企业奖学金:威格奖学金、建基奖学金、星光奖学金、“孙儒泳院士奖学金”、“大雁奖学金”、麦科特集团奖学金、建行爱心奖励基金、金码洋奖学金、腾井明奖学金、鼎誉会计事务所奖学金、百世开利研究生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百年联合奖学金、祖兴本、李凤云奖学金、滕大春教授奖学金等30余种。

  问: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贵校如何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答: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除奖学金外,学校还建立了“特困发放、勤工助学、校内互助、社会支援”四位一体的扶困机制,设立了各种基金以支持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生困难补助:500-1000元/年,补助面为学生总数的20%
  2、学生临时困难补助:50—200元/次
  3、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河北大学贫困生救助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教学、科研、管理岗位的辅助工作,后勤集团的劳务工作,家教,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及其他社会性、公益性有偿服务,根据岗位要求、工作量、时间获取不等的报酬。

  问:贵校今年是否继续招收国防定向生?

  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及总部有关规定,河北大学从2001年起从普通高等中学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国防生,并继续从在校生中选拔培养国防生。报考河北大学国防生将同时实现您上大学且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的双重愿望。欢迎有志献身国防事业的同学报考河北大学国防生。

  问:报考国防定向生有哪些条件?

  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服现役的政审条件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裸眼视力4.6以上,入学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限男生)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批次为理工定向提前批本科,从2009年开始在河北省划线类别调整为本科一批线。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规定,指挥类国防生毕业时不得直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将来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可以现役干部身份报考,详情请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河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5079686;网址:http://pla.hbu.edu.cn

  问:贵校近几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是国内最早实行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就业制度的高校之一。近几年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需求一直保持旺盛的势头,部分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我校许多优秀毕业生到国家级或省级的行政管理、教学、科研或涉外部门工作,在这些部门发挥着骨干作用,受到各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详细信息请访问主页:http://job.hbu.cn/

  问:贵校研究生情况如何?

  答:学校设有涵盖全部十一大学科门类的128个硕士学位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法律、教育、工程、公共管理、工商管理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个博士学位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一批在职人员申请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对于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学校可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详细信息可登陆http://graduate.hbu.cn/

  问:为了解贵校招生情况,如何同贵校联系?

  答:为了加强招生工作,创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收社会监督,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咨询和监督机构,负责接待、解答考生的问题及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希望考生和家长同我们联系,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079698、5079473
  监督电话:0312—5079458
  学校网址:http://www.hbu.edu.cn
  招生办主页:http://zhaoban.hb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