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2022年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广西科技大学2022年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教育厅、广西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学校代码为10594,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有三个校区,分别为是:
东环校区: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 邮编:545006
柳东校区: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19号 邮编:545616
柳石校区: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257号 邮编:545005
本类型就读地点:柳石校区(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柳石路257号 邮编:545005)
第四条 广西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大学。本类型招生的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就读方式为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学历证书说明:我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中学校名称为:广西科技大学。
第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是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八条 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广西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广西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我校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广西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中职专业对口,不允许填报非对口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2号)中关于申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规定条件的且必须是中职学校备案为直升考生并且在自治区教育厅注册为直升学籍的中职考生:
1.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报名成功。
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
(2)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按照教育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文件精神开展新生入学学籍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名称 |
计划招生数 |
学制 |
对口中职专业 |
1 |
护理 |
146 |
三年 |
护理 |
第十四条 选拔办法
采取由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进行选拔,考试科目分为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知识两科组成,总分为600分。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文化基础
(1)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3,满分300分。
(2) 考试范围: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3) 考试方式:笔试(闭卷)。
(4) 考试时长:90分钟。
2.职业技能知识
(1) 考试内容:各专业职业技能知识,满分300分。
(2) 考试范围: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3) 考试方式:笔试(闭卷)。
(4) 考试时长:60分钟。
(二)考试收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人(其中报名费30元/人,文化基础考试费40元/人,职业技能知识考试费4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向中职学校通知。
(三)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周六),上午9:00-10:30进行文化基础考试,上午10:35~11:35进行职业技能知识考试。
(四)考试地点:我校柳石校区教学楼,具体考场信息待报名缴费成功后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考试结束一周后由我校向中职学校提供成绩并对外公布。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申请复核。
第十五条 录取程序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知识两科考试成绩加和组成。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考试标准、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划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布,然后对总成绩达到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被录取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我校独立编班,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专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最新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部分学习必需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第十八条 学校概况、专业介绍和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校网站。
第十九条 我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条 监督机制
我校坚决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高考招生工作的政策与规定及办法,整个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室监督,及社会的监督和投诉(电话:0772-2686375)。
第二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7735(兼传真转)
邮 箱:gxgzsjyb@sina.com
网 址:http://www.gxust.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参与任何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招生简章未涉及的事项,按照教育部和我区有关文件执行。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大学2022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科技大学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