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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10-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01 收藏

 

桂招考委办〔202173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我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0月22日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考生。

(二)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全国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招考形式。

(三)其他。

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社会人员学历提升招生的报名工作,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17:30。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17:30。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但不得早于上述时间节点。

(三)补报名时间。

2022年2月24日至25日。

仅有两类考生可参加补报名:

1.学籍在外省的广西户籍考生(户籍一直在广西或原籍在广西且2021年11月5日前将户籍转回广西的),因学籍所在省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函件协调回我区参加高考的,可参加补报名。

2.出现非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例如参加全国或国际体育大赛、因新冠疫情隔离等情况。

补报名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体育统考)。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

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中的“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是指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不受限制,但考生户籍、学籍转入我区时间点,原则上与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至我区的时间点在同一年度内。

(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全国统考,且能提供上一年度全国统考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学历满足下列之一的:

(1)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

(2)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

(3)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人员。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

(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

(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

如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或毕业生的, 可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如外来人员在2021年11月5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和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

(1)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

如外来人员在2021年11月5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

(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

(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退役安置地在我区;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可报名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生。

1.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2.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现实表现优秀,专业技能突出,身体和心理健康,通过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选拔预考。

(六)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全国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等考试招生类型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全国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具体报名条件将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7.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四、报名地点

(一)网上报名路径。

网上报名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2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地点。

1.户口在我区的考生。

原则上在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不在户口所在地现场确认的,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组织专人对非本地户口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2.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含往届生)。

在学籍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

3.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

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

(三)高考报名站的设置要求。

1.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报名站,并于2021年10月16日至21日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

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21年10月19日至21日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

2.区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3.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2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考生需注册账号,注册时需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手机号码、设置密码。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监护人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的人员的手机号码。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等),考生必须牢记该密码并妥善保管、注意保密。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注册好账号后,考生可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全国统考、全区艺术统考、全区体育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需在网上报名时(即2021年11月5日17:30前)一并进行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全国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全国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账户。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的,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科目选择。

1.我区2022年全国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 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全区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全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航空服务类等七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详见《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全区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凭《报名登记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既参加全区艺术统考又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全区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没有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艺术统考”或“艺术校考”标志的考生,如自行参加艺术校考,成绩将无法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区体育统考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体育统考”标志。2022年,全区体育统考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全区体育统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2022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

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6.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还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7.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

8.报考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参加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组织的文化考试和技能考核。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高考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特别提醒:外来人员的实际就读证明材料必须有校长、班主任和3名任课老师签名(格式见附件19)。原则上考生学籍同实际就读须为同一学校,人籍分离的考生(包括长期在校外参加培训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籍号、学业水平考籍号、是否为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是否在本校实际就读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全国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2年4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原件,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

按《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

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精准专项计划(原精准脱贫专项计划),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四)对所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个别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于2022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交报名点采集信息,报名点必须将采集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交由报名点采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采集1枚,每一枚指纹采集两次,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5)。

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2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社区无法提供,则由考生本人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非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体检工作

所有考生(包括全国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作出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学校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22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

凡申请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高考体检工作文件要求进行体检、复检和终检,自行到医院检查的结果无效。

七、信息确认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性,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相片”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比对结果不一致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为准,予以覆盖替换。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内容负责。对于没有进行身份证导出信息比对的市、县,在高考报名后如出现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2021年11月6日17:30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退役士兵专升本的报名信息并上报有关审核材料。上报的审核材料包括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复印件等。所有复印材料的原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021年11月7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指纹信息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芯片信息;其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指纹信息于2022年3月16日前上报。

3.2022年4月5日前,上交体检表。

4.2022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5.2022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2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影响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情况的发生。同时,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须于2022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六)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6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2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通知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2022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

八、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下:

(一)文化考试报名考试费。

1.报名费:30元/人。

2.考试费:一般科目20元/人.科,综合科目40元/人.科。

(二)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报名测试费。

报名费:35元/人,测试费:30元/人.科。

(三)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

(四)外语专业听说考试费。

1.英语:60元/人。

2.小语种:40元/人。

全区艺术统考报考费、全区体育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高考报名时需一并通过网上缴纳。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一)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发现和纠错学籍造假问题;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

(三)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坚决打击“高考移民”。加强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考生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材料至少保留一年。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四)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籍的管理。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空挂学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等违规情形,将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对于经审核不符合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要及时告知(格式见附件20)。

(五)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在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加分确认表给考生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s://gs.gxeea.cn/)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七)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十、其他

(一)2022年我区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将另文通知。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全区艺术统考、全区体育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