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1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面向广西招生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地方公费师范生53人,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见下表。
序号 | 市 | 定向县 | 科类 | 计划数 |
1 | 百色市 | 田东 | 文史 | 10 |
2 | 德保 | 10 | ||
3 | 田林 | 18 | ||
4 | 西林 | 15 | ||
合计 | 53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同时,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范围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三)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1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符合报读条件的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广西师范大学地方公费师范生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面试名单。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广西师范大学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依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名单。按1:1.5的比例划定面试人数,出现末位高考总分相同考生为多人时,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均纳入面试名单。
(三)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不予录取。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面和背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提供原件审核)。
(2)高考准考证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审核)。
(3)两寸免冠近期证件照两张。
(四)面试。面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
1.笔试。笔试满分30分,考试内容为汉字硬笔书写,主要考核考生简化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考试时长30分钟。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70分,考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形体仪表、特长展示,考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长不超过5分钟。
(1)语言表达(30分)。主要对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及语言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等进行考核。
(2)形体仪表(30分)。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要求的身体条件,主要对考生的五官四肢、形体、动作协调性等进行考核。
(3)特长展示(10分)。主要对考生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特长进行考核。
3.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发放的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4.面试要求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参加面试。
(2)考生须在笔试正式考试时间前20分钟到达考场,按监考人员要求有序进入考场,笔试正式开考15分钟后(含15分钟)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考生参加笔试请自备黑色水性笔或黑色墨水钢笔。
(4)综合面试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面试合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六)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bkzs.gxnu.edu.cn/
(七)录取
1.面试合格且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2.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八)签订协议。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前须签订《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入学报到时将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交我校。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培养形式和学籍管理
(一)培养形式。学制四年,本科层次。
(二)学籍管理。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学籍管理要求执行。第二学年结束,我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办咨询电话:0773-5818532,5817996(兼传真)
(二)学校官网:https://www.gxnu.edu.cn/
(三)招生信息网:https://bkzs.gxnu.edu.cn/
七、其他
(一)面试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现场报名确认和面试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如另有通知以通知为准)。
(三)请考生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旅途及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疑似症状请提前就医确查。
广西师范大学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