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确定的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试点高校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艺术团体建设、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全面推动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相关规定,我校2019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艺术团要求,艺术特长项目符合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8人
三、招收项目及拟签约人数:
注:
1、A类: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及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B类: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优惠,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最低控制线。浙江和上海考生优惠分数为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
3、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艺术特长项目,擅长多种艺术特长者优先考虑。各项目认定人数根据我校需要、测试成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某招生项目的考生水平达不到要求,学校则放弃招收该项目学生。器乐类项目测试考生需自备乐器。
四、报名条件
1、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估计自己的高考成绩(实考分)接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艺术特长符合我校2019年招生项目要求的学生。关于我校在各省历年的录取分数线请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网-历年录取(zhaosheng.uibe.edu.cn)查询。
2、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一般应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没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应当有参加省级比赛或表演的经历。
五、报名办法及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 “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网上报名,进行用户注册、并填写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2日至3月4日。
2、邮寄报名材料:将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完整并用A4纸打印、盖章齐全)、中学阶段艺术团证明和所获最高等级的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A4标准) 、一张6寸全身彩照及特长项目音像资料(仅接受U盘存储媒介),在2019年3月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字样。所寄报名材料恕不退回,请自行做好备份。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报名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我校资格。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招生网: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材料是否寄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初审结果、考试时间等相关考试信息。
六、测试程序
1、报名材料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查核实,由专家评委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测试的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可以在2019年3月16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请家长、考生上网及时查看,我校将不再通知。对于未进入测试名单的考生,我校也不再通知本人。
2、测试内容:文化课考试+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测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测试通知为准)。
3、确定签约名单:按照文化课考试分数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分数分别划线,对达线考生,根据招生项目拟签约数,按照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确定我校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资格名单,并签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
七、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由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招考协议》正式生效。
2、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3、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时按照我校与考生签订的招考协议进行录取。
4、录取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降分标准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将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考生申诉或举报邮箱:jc@uibe.edu.cn 。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测试或签约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九、入学与复查
1、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复测合格的学生即为我校艺术团团员。
2、艺术团团员在校期间需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无条件参加艺术团的集训、排练、演出、比赛等。如有违反,将按学生艺术团相关管理规定处理。无故不参加艺术团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依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本简章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详见:http://zhaosheng.uibe.edu.cn/zskx/gspyzt/714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