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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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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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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挂网)

时间: 2017-05-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18 收藏

贵州民族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也是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高等院校。

经过65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以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工学为主要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设有文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民族医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21个学院;设有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等管理与教学机构;设有合作办学独立学院人文科技学院;建有信息与数据中心、工程技术人才实践训练中心、图书馆、学报等教学辅助单位。

学校目前设有78个普通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1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研究生工作站。国家级建设平台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有2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3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2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2011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有5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2017年贵州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0672。

一、招生专业

1.音乐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音乐学普修、民族音乐学)

2.音乐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声乐、器乐、作曲技术与作曲理论)

3.舞蹈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4.舞蹈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5.美术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含中国画、油画、版画)

6.动画(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7.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8.环境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9.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0.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1.书法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2.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3.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24000元/年)

14.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5.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9000元/年)

16.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2017年开设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 学费12000元/年。

二、考试内容及报考要求

(一)贵州民族大学

1.音乐学(含音乐普修、民族音乐学)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音乐普修

考试科目:①主修(声乐、器乐);②视唱练耳。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内容(按报考专业主科分类):

器乐:乐曲演奏;视唱练耳。

声乐:歌曲演唱;视唱练耳。

(2)民族音乐学

考试科目:①命题创作及音乐常识笔试;②视唱练耳。

2.音乐表演(含声乐、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①主修(声乐、器乐、作曲);②视唱练耳。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内容(按报考专业主科分类):

器乐:乐曲演奏;视唱练耳。

声乐:歌曲演唱;视唱练耳。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理论及歌曲创作笔试;视唱练耳。

3. 舞蹈学、舞蹈表演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形体测试、舞蹈表演、模仿。

4. 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方向)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5. 书法学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楷书(临摹)、行书(临摹)、创作。

6. 广播电视编导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7.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

8.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

9.戏剧影视文学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

(二)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本科)

1.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美术类统考。

2. 音乐学: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音乐类统考。

三、拟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湖南

江西

江苏

山西

山东

安徽

河北

合计

 

36

41

21

80

30

14

8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6

 

 

7

 

7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6

 

 

7

 

7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7

 

 

8

音乐表演

本科

7

6

 

7

 

 

 

音乐学

本科

7

6

 

7

 

 

 

舞蹈学

本科

5

5

 

5

 

 

 

舞蹈表演

本科

5

5

 

5

 

 

 

美术学

本科

 

7

8

10

1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3

2

4

6

 

 

环境设计

本科

 

3

2

4

6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2

2

3

3

 

 

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方向)

本科

 

2

 

2

2

 

 

动画

本科

 

2

2

2

3

 

 

书法学

本科

 

 

 

5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5

5

 

 

 

最终的招生计划数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办法

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凡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待定。

七、成绩公布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凭考生号或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网址:(http://zjc.gznc.edu.cn)

八、文化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文化考试,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专业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录取原则

1. 贵州民族大学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毕业待遇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二、其他

1. 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 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书写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3.未尽事宜按各(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办:0851-83610412

联系人:石 静

网址:http://zjc.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0851-83610175/8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0851-88622316

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0851-83610412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0851-83613465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0851-836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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