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2023年"专升本"批次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0
办学层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北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南校区)
二、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务、招生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及附属医院共同组成,全面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各项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及招生就业处,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对口专业
1、招生计划
以教育厅公布的《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表》为准。
2、对口专业
以《贵州省2023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为准。
四、资格审查
1.报考我校且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4月18日-21日提供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文化课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考生于4月18日-21日提供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文化课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3. 2023年4月21日前暂未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考生,由毕业高职(专科)学校出具2023年7月31日前(含7月31日)可顺利毕业的证明,高职(专科)学校须保证其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未明确2023年7月31日前可顺利毕业的证明,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开具证明,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7月31前(含7月31日)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否则我校不予注册;
5.高职(专科)毕业专业与所报本科招生专业应符合《贵州省2023年专升本普通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对应关系,对不符合的考生,我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五、录取程序
1.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2.贵州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和录取办法;
3.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招考普〔2023〕1号]文件第六部分“专业考试”第六条文件精神,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划线规则:
(1)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分专业不分科类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含贫困专项计划)130%比例划定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压线同分考生均为合格;
(2)按以上规则划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入合格范围;
(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4.录取原则: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分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同分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退役士兵考试、录取相关事宜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招考普〔2023〕1号]文件精神执行;
6.专业考试科目、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及参考书籍:
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籍信息与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将在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s://jwc.gmc.edu.cn/)向考生公布;
7.成绩查询:专业课成绩及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通过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s://jwc.gmc.edu.cn/)查询;
8.已录取考生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以上专业。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七、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校网址:http://www.gmc.edu.cn
联系电话:0851-86908448(含传真) 0851-88124520
招生监督电话:0851-88416025
邮政编码: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