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科技大学新生落户须知和党员、团员关系接转相关信息的说明-青岛科技大学
一、新生落户
各位新同学:
入学时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青岛籍学生和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省内迁户口到学校的新生报到时须持“加盖当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的本人户口内页,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各一份,省外迁户口到学校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省外选择将户口迁来学校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对以下事项认真检查、核对:
(1)户口“迁移地址”要正确。崂山校区、四方校区和中德生态园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高密市杏坛西街2号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上姓名不一致时须于迁出前改正。所持身份证号码与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3)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全。出生地、籍贯必须具体到:XX省XX市或XX省XX县。
(4)迁移证右下角必须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且盖章要清晰。未领身份证的新生,迁出派出所需在“备注栏”注明未领身份证。
(5)户口迁移证必须用微机打印,字迹要清楚,迁移证不得擅自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温馨提示: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新生在学校办理落户手续后,户口性质一律为非农业。
二、党员关系转接
(1)省外新生党员:目前已开通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的省部级党委共20个(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上省份可以进行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其余省份党员本人持其原所在党组织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考录学院的党组织办理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国共产党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去处按照《2024年青岛科技大学院级党组织规范名称统计表》填写。比如,某省外新生党员被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录取,去处应填写“中国共产党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省内新生党员: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或高校党委组织部直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发起线上转接申请,电子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接收党组织”名称可根据所考录学院情况,按照《2024年青岛科技大学院级党组织规范名称统计表》填写。
三、团员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转接说明:按照团中央有关“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的工作要求,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办理线上转接。转接时,在“转入组织”界面下拉菜单选择组织中,第一项选“团山东省委”,第二项选“青岛科技大学团委”,第三项根据自己录取情况选择相应的学院或校区,然后在弹出的列表中选择相应的团支部;新团支部尚未建立的,可转入院/系团组织(高密校区的,勿直接转入“高密校区团委”,而应转入系团总支),由院/系团组织在建立了团支部后予以分配。同时请在“备注”栏备注录取专业、考生号。
四、联系方式
户籍科电话:0532-84022519
组织部电话:0532-88956826
团委电话:0532-88959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