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青岛科技大学各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组的通知-青岛科技大学
关于组建青岛科技大学各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组的通知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推进有组织教学,科学有效地加强招生宣传,学校拟建立全国各省及山东省各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组,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按照“立足山东、辐射全国、统筹分配、全员参与”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打造一支人员固定、分工明确、配备合理、业务精通的招生宣传队伍,实现招生宣传工作全员化、常态化。
二、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负责招生政策的审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办公室牵头,各招生宣传工作组分地区实施,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各本科教学单位组建招生宣传工作组,原则上由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作为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专业负责人代表作为副组长。各单位选聘政治素质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的老师及部分优秀学生代表组建招生宣传队伍,面向所负责地区积极开展各类招生宣传工作。
原则上非艺术、体育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单位至少承担一个省内地区和一个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宣传工作。艺术、体育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单位根据专业和招生类别特点面向生源地和生源学校独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各单位分工负责地区见附件1。
三、招生宣传工作组职责
(一) 认真参加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掌握最新招生政策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等。
(二) 建设生源基地。建立优质生源基地,切实做好优秀生源基地维护工作,参加优秀生源基地中学相关活动,如:中学校庆、课程改革、奥赛指导等,加强沟通,增进友谊,建立长期联系。及时寄送招生宣传材料,确保招生信息及时有效的传达给考生。
(三) 根据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在负责地区各高中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着重加强与负责地区有关中学互动互访交流,组织开展进高中专业认知课程讲座,或组织校园开放日和研学活动等各类方式,提升学生对我校各专业认知水平及关注度。
(四) 参与高考后大型高招会活动。高考结束后,及时更新招生宣传材料及招生宣传视频,提供最新的信息;确保招生宣传邮箱及相关咨询电话畅通,提供专业招生情况咨询服务,参与全国各地组织的高招宣传活动。
(五) 做好历次招生宣传活动的新闻报道、图片视频等材料总结存档工作。
四、综合保障
招生办公室提供宣传所需的各类纸质及电子类宣传材料、条幅、易拉宝等物资,并统筹安排各地区招生宣传活动。
各单位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组开展工作提供综合保障,根据宣传工作需要,做好个性化宣传材料制作,相关工作人员外出期间的其工作统筹协调,以及工作中各项经费,如:差旅费、会务费。各单位按宣传组成员实际从事讲座、答疑等宣传工作为其计算工作量,并在年终业绩分配中给与体现。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单位结合学院实际拟定。
五、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及要求,尽快组建招生宣传组,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各省市招生宣传组登记表》(附件2),于5月7日前提交电子版【PDF(盖章)和Word两种格式】至招办邮箱zsb@qust.edu.cn。
六、工作考核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个单位招生宣传工作考核。考核内容由日常组织工作和宣传成效构成。其中日常组织工作主要考察学院在负责地区开展宣传工作情况,考察方式为书面汇报与现场答辩相结合,时间安排在每年的四月(书面汇报)、九月(现场答辩)和十二月(书面汇报)。宣传成效则考察地区招生高位次段学生数量变化以及最低位次,由招生办根据当年录取情况统计汇总。2022年数据作为基准数据,其中高位次段以2022年该地区前10%位次为区间,最低位次以该地区最低分考生位次为基准。按高位次段人数增减量和最低分位次增减量考核评价,具体办法以最终通知为准。招生宣传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招生计划及教学经费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