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4年各学院招生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青岛科技大学
各学院、校区: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契合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导向,兼顾学校办学效益和办学规模,科学编制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现就上报各学院招生计划建议方案(以下简称建议方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议方案编制依据及要求
1. 各学院应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提高站位,紧密结合学校建设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目标要求,面向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结合学院学科和专业调整方案,组成建议方案编制专班,在听取各个专业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拟定2024年建议方案。
2. 招生计划拟定专业限定为2023年招生专业,数量参考2023年招生数量。
3. 请各学院结合2023年招生情况,根据目前师资、教学条件等要素,制定2024年份专业招生计划。四方校区各学院可维持原计划数或降低,不能提高;崂山校区各学院招生计划数可维持不变;高密校区设有招生专业的学院,可以根据现有办学资源,小幅扩大专业招生数;尚未在高密校区设置招生专业的人文社科类学院,可考虑设置招生专业,各学院调整计划或增设招生专业均需提前与高密校区有关部门做好沟通;中德校区招生计划维持不变。
4. 各学院招生计划可在学院专业范围内根据教学资源条件进行自主调配,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30及其倍数设置。各学院内招生计划调整,要充分考虑2023年投档分数情况,列入专业结构调整预警专业不能增加招生计划。建议各学院结合专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提前统筹谋划,按照各个专业对学科支撑力度布局,优化资源配置。
5. 经学校研究,为便于考生报考,除现有少数特色专业方向外,2024年仍然不再增加专业单独设方向招生。
6. 山东省地方专项计划系政策性招生类别,学校必须执行,各学院可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情况,进行调整申请。
7. 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系学校特殊类型招生,省教育厅要求优先推荐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各学院(除艺术和体育外)可提出增设或变更专业申请。
8. 招生办公室将对各学院建议方案进行论证审核,为便于协调核实有关事宜,请各学院指定一名院级领导作为联系人,协助做好最终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上报方式及时间
各学院填写《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表》(含高密校区招生计划),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3月15日前发PDF格式扫描件至招办邮箱:zsb@qust.edu.cn.
联系人:王蒙
联系电话:88957996
三、其它
1.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批复我校招生计划数,研究并确认各个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如山东省教育厅批复学校2024年新增招生计划申请,新增计划将由学校直接统筹向国家级一流专业、“四新”专业和2023年招生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增加计划。
2.各学院如有其他招生计划方案编制建议,请以书面报告形式随《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表》一同上报即可。
3. 2023年新增专业因尚未获得教育部批复,相关学院暂不拟定招生计划,待正式批复后,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进程,再与学院协同安排招生计划。
各学院建议方案将作为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方案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论证,为2024年全面提升招生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