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4-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416
收藏
2017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426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崂山校区: 青岛市松岭路99号 邮政编码:266061
四方校区: 青岛市郑州路53号 邮政编码:266042
高密校区: 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 邮政编码: 26150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理科类生源,总计划数为12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
科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理科类 | 化学 | 10 |
应用物理学 | 10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10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0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10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橡胶工程方向) | 10 | |
材料物理 | 10 | |
环境科学 | 1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
自动化 | 10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10 | |
轻化工程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