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对学生辅修第二专业和双学位有何规定?
时间: 2016-05-25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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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考试课程无补考记录的学生可以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和双学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二年级开始修读。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前提下,于允许的修业年限内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辅修证书(非学历证书)。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前提下,于允许的修业年限内修满辅修专业学分且符合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第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