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临沂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39-7258221,400-673-8808

官方网址:http://www.lyu.edu.cn/ http://zhaosheng.ly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临沂大学2018年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1-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164 收藏

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本专科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18年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大学

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临沂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内容填写“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第十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省属综合性大学,“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在7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学校现设有24个二级学院、2个分校区,本科专业88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0285人,专任教师223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55人,博士、硕士师资1732人。

学校以“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为奋斗目标。聚力定位塑校,确立科学发展愿景;聚力教学立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聚力科研强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聚力服务荣校,实现校地互动发展;聚力人才兴校,提升师资队伍水平;聚力开放亮校,努力拓展国际视野;聚力文化铸校,彰显特色办学精神;聚力改革活校,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努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具有沂蒙精神特质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校园由美国EDSA公司融合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校园规划理念设计而成,校园环境优雅,学术底蕴浓厚。学校校舍面积113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50余万册,电子图书220余万种,建成了国内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

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法国、印度等19个国家的56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中韩学院、世宗学堂、中印软件学院等国际合作办学平台,中外合作本科专业2个。学校设立的汉学、中国武术、中国民族乐器、中国画、中国书法、国际经济与贸易、翻译学、艺术设计、工商管理、新闻学等专业招收国外留学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报名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专升本招生专业共13个,招生计划900人。具体有:小学教育(师范类)专业40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80人,动物医学专业80人,法学专业6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60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50人,会计学专业80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8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60人,旅游管理专业120人,生物科学专业60人,土木工程专业50人,物流工程专业80人。也可到山东省教育厅网站或者临沂大学招生网查询。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专升本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从过程性考核合格的投档考生中,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对过程性考核不合格的进档考生不予录取,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免试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1、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学分制收费。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等,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一条  奖助措施

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资助优秀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助、贷、勤、减、补”为主体的多元混合式帮困助学体系,被评为“山东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2、奖助学金种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留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与复查

被录取后,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临沂大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由临沂大学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由学校负责清退。

第二十三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221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

学校网址:http://www.ly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ly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