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行政 本科招生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授予学位 |
1 |
汉语言文学 |
10 |
二年 |
文学 |
2 |
英语 |
10 |
二年 |
文学 |
3 |
地理信息科学 |
10 |
二年 |
理学 |
4 |
生物技术 |
10 |
二年 |
理学 |
5 |
材料化学 |
10 |
二年 |
理学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二年 |
工学 |
7 |
园艺 |
10 |
二年 |
农学 |
8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10 |
二年 |
农学 |
9 |
动物科学 |
10 |
二年 |
农学 |
10 |
水产养殖学 |
10 |
二年 |
农学 |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获得甘肃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1年甘肃农业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也未就读研究生的往届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纪,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填报多个时,以所填第1个专业为准。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流程
1.登录甘肃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gsau.edu.cn/)主页下载《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将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ban@gsau.edu.cn)。文件夹命名:报考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名称+姓名。
(三)报名资料
1.《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完整填写并下载打印,由考生亲笔签名后的扫描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申请表》中所填写的成果、奖励等事项的佐证材料。
5.本人正面免冠头像证件照(蓝底小二寸)
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无法读取及辨析者,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电话:0931-7631109
四、资格审核与录取
(一)资格审核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分专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主要依据考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综合素质和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综合评价成绩。资格审核结果名单将于2023年7月20日前后在甘肃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发布。
(二)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在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选拔工作小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3年7月30日在甘肃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考生可于8月5日左右登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五、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与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相关专业本科生相同,汉语言文学专业为3800元/学年、英语、地理信息科学、生物技术、材料化学、园艺、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专业为43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00元/学年。
住宿费:900元/学年。
六、报到和复查
1.被我校录取为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专业所在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入学后,学校将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本科生相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甘肃省相关规定处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新生在复查时,除须提供学籍档案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
(1)本人签字确认的《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原件。需交到报到学院,由所在学院留存装入学籍档案。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新生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七、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学习,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甘肃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4.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6.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附则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4.本简章由甘肃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甘肃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办邮箱:zhaoban@gsau.edu.cn
招办网址:bkzs.gsau.edu.cn
联系电话:0931-7631109
监督电话:0931-7633600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