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相关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决定2024年在部分专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2024年拟招生人数 |
学费标准 |
1 |
法学 |
2 |
法学 |
100 |
4400 |
2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法学 |
50 |
4400 |
3 |
汉语言文学 |
2 |
文学 |
50 |
4400 |
注: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商丘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范围
商丘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应届(2024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进行查询。
3、每个考生限选1个专业报考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3日17:00截止。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请提前下载、拍照或者扫描。
1、《2024年商丘师范学院第二学位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尚未发放者须有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说明考生已完成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学分,具备毕业及获得学位条件)。
3、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人身份证照片。
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报考的第二学位专业名+姓名”(例如:法学+张三)文件名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招生邮箱sqsyfxyzs@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第二学位+报名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
学校通过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与6月17日完成资格审查,届时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通过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我校定于6月18日起进行面试,面试具体细则,待资格审查完毕后电话通知本人。
四、录取办法
(一)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录取结果确认之后,拟录取名单将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审核结束之后,名单在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栏进行公示。
(三)被我校拟录取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到商丘师范学院平原路校区,由我校统一组织到商丘市招生办公室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数据采集工作。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待资格确认完毕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数据采集时间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告栏中发布。
五、入校管理
1.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2.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六、其他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简章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单位: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平原路与团结路交叉口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3057995、3057996、3057997、3055766、3055767、3055768、305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