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 2020-09-28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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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规范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高校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在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25日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提出申请并参加复试。报考专业须跟推荐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 2.相关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根据相关招生学院的具体安排参加网上复试(或现场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签署《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考生可选择到我校医疗中心进行体检或签署《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承诺书》。考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确认为体检不合格者,按规定取消学籍。 5.考生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集美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复试时核对); (4)《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承诺书》(可从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相关招生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录取与公示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逾期视为放弃。 集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协同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时调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处理。 四、学费、学制和奖助学金 1.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8000元/年(学制为2.5年的全日制硕士专业第三年学费为4000元/生)。 2.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如下表所示。
专业学位类别 (领域)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名称 | 学制 |
025300 | 税务 | 2.5 |
035200 | 社会工作 | 2 |
045100 | 教育 | 2 |
045200 | 体育 | 2 |
085500 | 机械 | 2.5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3 |
086100 | 交通运输 | 2.5 |
095134 | 渔业发展 | 3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3 |
125300 | 会计 | 2 |
135100 | 艺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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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2021年接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表.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集美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