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高职高专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响应国家号召,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黄河科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工作原则,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黄河科技学院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创办于1984年。本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现有四个校区,占地2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多万平方米。被评为“河南省绿化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河南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等。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两万余人。教职工1805人,其中专任教师1377人,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6.48%,青年教师中79.67%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师双能型教师37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教育部全国首批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百人计划”专家、河南省优秀教师等荣誉教师150余人,担任河南省电子学会、省工程图学学会等学会会长教师5人。学校建有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高层次教学科研平台50余个。各科类实验室127个,实验分室410个,校外实训基地224个;教学科研仪器总值3.29亿元;馆藏图书355.6万册。
学校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形成了工科优势突出、学科链与产业链关联度高、学科布局对地方主导产业支撑度强的办学优势。学校设有工、理、文、医、管理、经济、法、教育、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开设65个本科专业和35个专科专业。人工智能、材料、机械、自动化、文化创意等一批优势学科专业,凸显了对区域及河南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学校重点建设了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机械与材料类、生物医药类、文化创意类、经济管理类等特色专业集群。现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河南省特色专业6个,河南省民办教育品牌专业9个,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河南省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学校拥有的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品牌专业数量居全省民办高校首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在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宣传、考务招生录取等七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
凡具有本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职职工、村“两委”干部等。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报名,考生可直接进行高职扩招志愿填报。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870人,其中全日制计划570人,弹性学制计划3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 |
计划分类 |
收费标准 元/年 |
备注 |
620201 |
护理 |
三年制 |
20 |
全日制 |
15000 |
含招收中职毕业生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制 |
20 |
全日制 |
15000 |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制 |
20 |
全日制 |
14000 |
含招收中职毕业生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年制 |
20 |
全日制 |
14000 |
含招收中职毕业生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三年制 |
30 |
全日制 |
14000 |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制 |
30 |
全日制 |
14000 |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制 |
30 |
全日制 |
14000 |
|
6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制 |
40 |
全日制 |
14000 |
含招收中职毕业生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制 |
40 |
全日制 |
14000 |
含招收中职毕业生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制 |
30 |
全日制 |
14000 |
|
630206 |
投资与理财 |
三年制 |
30 |
全日制 |
13000 |
|
630302 |
会计 |
三年制 |
50 |
全日制 |
13000 |
含招收中职毕业生 |
630303 |
审计 |
三年制 |
30 |
全日制 |
13000 |
|
630503 |
国际商务 |
三年制 |
40 |
全日制 |
13000 |
含招收中职毕业生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三年制 |
30 |
全日制 |
14000 |
|
630801 |
电子商务 |
三年制 |
30 |
全日制 |
13000 |
|
630903 |
物流管理 |
三年制 |
30 |
全日制 |
13000 |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制 |
10 |
全日制 |
21400 |
与爱尔爱垂利理工学院开展合作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制 |
10 |
全日制 |
21400 |
与爱尔爱垂利理工学院开展合作 |
630302 |
会计 |
三年制 |
10 |
全日制 |
21400 |
与爱尔爱垂利理工学院开展合作 |
630801 |
电子商务 |
三年制 |
10 |
全日制 |
21400 |
与爱尔爱垂利理工学院开展合作 |
630903 |
物流管理 |
三年制 |
10 |
全日制 |
21400 |
与爱尔爱垂利理工学院开展合作 |
620201 |
护理 |
三年制 |
20 |
弹性学制 |
15000 |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制 |
20 |
弹性学制 |
15000 |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制 |
10 |
弹性学制 |
14000 |
|
6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制 |
10 |
弹性学制 |
14000 |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制 |
10 |
弹性学制 |
14000 |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制 |
30 |
弹性学制 |
14000 |
|
630206 |
投资与理财 |
三年制 |
30 |
弹性学制 |
13000 |
|
630302 |
会计 |
三年制 |
30 |
弹性学制 |
13000 |
|
630303 |
审计 |
三年制 |
30 |
弹性学制 |
13000 |
|
630503 |
国际商务 |
三年制 |
30 |
弹性学制 |
13000 |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三年制 |
20 |
弹性学制 |
14000 |
|
630801 |
电子商务 |
三年制 |
30 |
弹性学制 |
13000 |
|
630903 |
物流管理 |
三年制 |
30 |
弹性学制 |
13000 |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七条 填报志愿:填报志愿以省招办公布的扩招计划为依据,具体时间为:9月6日12:00至9月9日12:00。
填报志愿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考生须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院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调剂专业,在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两次修改,系统将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志愿信息。
第八条 考试时间及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 考试地点:黄河科技学院校本部
时间 |
考试科目 |
8:30-11:30 |
文化科目考试 |
14:30-17:30 |
技能测试或面试 |
第九条 录取办法
1.学校划定统一录取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评价折算成绩排名录取;中职毕业生按技能竞赛认定成绩排名录取;社会报考生按分数加技能。
2.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1.免试对象和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2019年9月20日前可向学校提出书面免试申请,学校予以免试录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向学校书面申请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2.免试录取程序。学校对申请免试入学和免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招办备案。公示无异议者,学校随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所有单独考试招生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校官网(http://www.hhstu.edu.cn)发布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 邮 编:450063
咨询电话:0371-88858888
监督电话:0371-68952195
学校网站:http://www.hh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