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招生信息网湖北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进展(二)
7月15日-7月19日,根据各省录取工作安排,湖北文理学院完成部分省份艺术、体育、文理类的录取工作。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我校录取查询系统已开放,录取结束省份批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网址:http://luqu.zhinengdayi.com/loginPage?sCode=hbuaspt。由于制作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相对延后,快递单号暂未产生,目前不能查询,后续会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原则
(一)专业分配原则
1.实行“专业(类)+院校”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所投专业(类)进行专业安排。
2.传统高考省份和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进档考生分类(专业组)按分数(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考生同意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同意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同分排序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
1.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2.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3.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按“(专业课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已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的省份,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若部分省份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按照如下规则排序:
(1)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300×0.6+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