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湖北科技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15-8338003

官方网址:http://www.hbust.edu.cn/ http://zsjy.hbust.edu.cn/zssy.ht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咸宁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6-0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571 收藏

  一、学校名称: 咸宁学院

  二、学校代码: 10927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 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校概况

  咸宁学院是一所湖北省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于中华桂花之乡——湖北省咸宁市。北邻武汉70公里,南距岳阳120公里,交通便利,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贯穿市境。

  学院现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专科教育三个办学层次。有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60个本、专科专业。

  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3962人,在籍函授生4209人。现有教职工1255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25人,教授、副教授306人,获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420余人。此外,还聘有客座教授128人,外籍教师7人。校园占地面积1881亩,校舍建筑面积57.6万平方米。

  学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编:437100

  联系电话:校办:0715-8260538, 8338004

  招办:0715-8262550, 8338003, 8262550(传真)

  网 址:www.xnc.edu.cn

  E-mail: zsb@xnc.edu.cn

  五、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06年计划招生3870人,其中普通本科2600人、专科1270人。

  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等专业每学年9000元/生;小学教育(美术教育方向)和小学教育(音乐教育方向)5800元/生年;临床医学、药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眼视光科学等专业每学年5200元/生;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等专业每学年4600元/生;其它专业每年4000元/生。

  专科学费:美术教育和音乐教育7500元/生;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护理专业每学年3900元/生;英语教育、语文教育和其它非师范专业每学年3450元/生,其他师范专业每学年3000元/生。

  住宿费:800元——1200元/年。

  收费标准待咸宁市物价局核定后按国家标准收取。

  六、录取规则

  1、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进档考生,按其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英语专业先根据英语单科成绩划线,线上考生再依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专业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先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都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按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音乐和美术专业录取规则是,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折合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音乐类考生的折合总分=专业成绩×80%+文化成绩×20%。美术类考生的折合总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6、小学教育(美术教育方向)和小学教育(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在取得有效专业合格证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对于特长生,优先录取。

  8、护理学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贫困资助

  为了帮助家庭困难而又勤奋学习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采取“奖、贷、助、补”等多种措施资助贫困生。设有学生助学基金,制订了助学贷款、奖学金、贫困补助等相关制度,并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各种勤工助学岗位。此外学校还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其他经核实的特困生实行酌情减免学费的政策。

  八、说明

  1、考生进入我校依咸宁学院《学生手册》奖惩办法的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2、未尽事宜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办法办理。

  咸 宁 学 院

  二ooo七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