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武汉音乐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艺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7-88076720

官方网址:https://www.whcm.edu.cn/ http://zsks.whcm.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武汉音乐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6-2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004 收藏

  一、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武汉音乐学院

  2、学院代码:11524

  3、法人代表:彭志敏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6、学院性质:湖北省属高校,公办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学习条件。

  3、文理科兼收,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我院招生时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英语教学。

  4、我院为教育部确定的自主招生院校(鄂招委[2006]6号),文化课分数线由我院自主划定。

  5、我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1100名,其中湖北省660名,外省44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北省教育厅下拨为准。

  三、录取规则

  1、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文化课高考成绩3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音乐学理论、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艺术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线”(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线”),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结构总成绩(专业结构成绩20%+文化课高考成绩80%),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获得我院其它任一专业方向“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均可填报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达到录取条件且在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上线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结合招生计划,按文化课高考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如文化课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按语文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英语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再相同,则参照其专业结构成绩。

  4、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视唱练耳、演唱、中国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结构成绩,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我院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钢琴调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键盘乐器演奏与编导、通俗乐器演奏与编导、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学费每人15000元/学年、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艺术管理方向学费11000元/学年、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五、学历、学位证书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邮 编:430060 联系电话:027-88076720

  传 真:027-88076721 电子信箱:wyzsbgs@126.com

  网 址:http:// zsks.whcm.edu.cn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