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湖北经济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7-81973717

官方网址:http://www.hbue.edu.cn/ http://zs.hbue.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新生入学

时间: 2015-06-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124 收藏

七、新生入学

27、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一般假期为一周,特殊原因凭相关证明另行处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8、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