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升学途径,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选拔录取工作。
一、报名条件
对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1.招生计划
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地域差异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科类(除浙江) | 浙江选考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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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类 法学 英语 行政管理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不限 |
土木类 | 理工 | 物理 |
机械类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物理/化学/技术 | |
自动化 | ||
电子信息工程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通信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