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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专业招生有哪些政策规定?

时间: 2006-06-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14 收藏
我省不接受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在我省设置考场、单独组织考试。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招收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和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必须使用我省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对我省联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经省招办同意后可以使用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合格成绩,独立学院也可以使用举办学校的专业合格成绩。具体使用哪所院校的专业合格成绩可在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