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201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备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2)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学年学费约10000元。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
二、专业考试办法
专业考试分为省级专业统考和学校专业考试两种形式。
湖北省考生须参加2019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合格资格,录取时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黑龙江省考生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即为专业成绩。
三、校考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2、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8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份,按当地标准执行。
四、校考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详见江汉大学招生网通知
五、校考科目与要求
科目:
1、作品朗读(限时1分钟,占30%);
2、新闻播报(限时2分钟,占30%);
3、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占40%)。
要求:实行现场抽题面试。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不允许化妆。
六、校考成绩计分办法
满分100分,按作品朗读占30%、新闻播报占30%、即兴评述占40%综合评分。
七、校考合格确定办法
根据校考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专业成绩合格控制分数线,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名单,且考生身高需达到规定的标准:男生1.75米(含)以上、女生1.65米(含) 以上,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身高标准可适当降低2厘米。
八、录取办法
湖北省: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且考生身高需达到规定的标准:男生1.75米(含)以上、女生1.65米(含) 以上,对投档到我校专业统考成绩前三名的湖北省考生,身高标准可适当降低2厘米。
山东省、黑龙江省: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且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九、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陆江汉大学主页(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或通过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查询。
2、专业校考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试卷、录像或评分册等考试相关资料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27-84237298/84227521/84227229。
人文学院咨询电话:027-84226643。
学校网址:www.jhun.edu.cn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
学校招生微博:weibo.com/jhunzjc
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7-8422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