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校党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新闻网讯 5月4日下午,学校党委在6教205会议室召开常委会议,本学期第二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党委常委出席会议,非常委校领导列席会议,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朱业宏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汇报,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的汇报。
会议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在提高思想认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认为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的意识在逐渐提高,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治理措施逐步健全。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在增强风险意识和防控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强化风险意识。对外要学习研究市场规则,维护学校利益;对内要查找风险点,落实校务公开,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全程接受监督。二是确保风险防控体系全覆盖。学校所有单位和干部均要接受教育、监督和防控,所有单位要进行廉政风险的全面排查;风险防控要突出重点,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与防控;三是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设计要严密严谨、“以我为主”,形成完整闭环,不留死角;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四是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追责问责机制。要落实“一岗双责”,职能部门负有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直接向校党委和行政负责。
会议还要求,党员干部要用好手中的公权力。以权谋公,用好公权力为学校事业发展作贡献;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向党委负责;班子成员要发扬民主协商,不独断专行,多征求意见;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合理授权,掌握评价权和叫停权,发挥好监督作用。(校办供稿)
(编辑 胡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