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的养分,更弘扬了革命文化教育的传统,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
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竞技水平,推进我校体育文化建设,202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0人。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1.招生项目:羽毛球、游泳
2.总计划20人,分项目参考计划:
项目 | 小项 | 性别 | 计划(人) |
羽毛球 (16人) | —— | 男 | 8 |
—— | 女 | 8 | |
游泳 (4人) | 200米蝶泳 | 男 | 1 |
1500米自由泳 | 男 | 1 | |
100米蛙泳 | 女 | 1 | |
200米蛙泳 | 女 | 1 |
说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招生。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在项目间调整计划,调整后仍不足时将缩减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报考。
说明: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不接受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2.报考我校羽毛球项目还须同时满足以下附加条件: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的比赛应为羽毛球单项项目;
(2)近三年内(2021年7月—2024年1月)获得省级单项比赛前三名或全国单项比赛前六名(比赛应由教育或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另含中国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
3.报考我校游泳项目的考生,其满足报考条件的比赛成绩应达到以下标准:
小项 | 性别 | 比赛成绩要求(50米池) |
200米蝶泳 | 男 | 2:02.00 |
1500米自由泳 | 男 | 15:50.00 |
100米蛙泳 | 女 | 1:12.00 |
200米蛙泳 | 女 | 2:37.50 |
三、报名、审核与缴费
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高水平招生系统”)。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12:00至2月18日12:00。登录“高水平招生系统”,按系统要求完成注册、考生信息验证并报名。
3.上传资料:报考我校的考生,还应上传本简章第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材料,以备审核。
特别提醒:羽毛球项目和游泳项目的考生均须提供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成绩册、秩序册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其中成绩册、秩序册仅需提供封面和考生本人页。如提供的成绩册、秩序册为复印件,须赛事主办单位在封面和考生本人页盖章。材料格式要求为彩色PDF文件。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否则其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4.资格审核:我校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因上传材料不完整或未按我校报名条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可于2024年2月26日12:00后在“高水平招生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凡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
5.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之间在“高水平招生系统”中完成缴费。
四、考核方式
1.专项考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要求,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所有项目专项考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统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等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
2.文化考试
所有合格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作为考生文化考试成绩。
五、选拔录取
1.专项考试合格名单确定
考生专项考试成绩公布后,高考前,我校确定各项目专项考试合格线并公布专项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已被高校体育单招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合格名单。
2.入围名单确定
(1)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的合格考生,分招生项目(羽毛球区分男、女,游泳区分小项)并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的规模,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2)因专项考试或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生源不足造成缺额的,我校优先在项目间调整计划。专项考试或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生源总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我校将缩减招生计划。
(3)羽毛球项目如在划定入围名单时出现考生专项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中羽毛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如还不能区分,则按以下标准排序:①运动等级证书中单打项目优先;②运动等级证书中男子双打、女子双打项目优先于混合双打项目。
(4)入围名单确定后,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公示。
3.志愿填报及录取
(1)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并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
(2)入围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体育教育(非公费师范)专业,请勿填报其他专业志愿,若未按要求填报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3)拟录取考生需报生源省份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七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管理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本科招生办)、67868009(纪委办)。
2.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任何环节,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入围、录取或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认真参加并完成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遵守运动队的各项规定。未能达到训练要求的,将依照我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4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考试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该简章内容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