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河北工业大学位于天津市。
2.河北工业大学为公办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
3.河北工业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生毕业,符合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工业大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二、2009年招生计划
4.经河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河北工业大学2009年面向河北、天津、北京等全国30个省市计划招收本科生3000人。
本科生招生计划中含国防定向生55人,面向河北、天津等全国8个省市招生。
5.河北工业大学2009年面向河北省招收专科生800人,在廊坊分校就读至毕业,学生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河北工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
三、学校录取原则
6.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7.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8.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对于天津市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考生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
9.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四、部分专业具体要求
10.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绘画基础;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11. 艺术设计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市专业联考成绩为准,高考外语成绩卷面分不低于50分。
12.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在廊坊分校报到、就读至毕业。
五、收费标准
13.本、专科学生学费5000元/人/年,艺术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人/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新生录取专业分配住宿的条件不同天津校区每生每年分为700元、800元、1000元三个标准,廊坊分校每生每年分为500元、1200元两个标准。
六、其它事项
14.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八号 邮政编码:300130
招生办公室电话:022-60204029 网址:http://www.heb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