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在北外作专题讲座
12月27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教授访问北京外国语大学,并作了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法治道路”的讲座。北外党委书记王定华在讲座前会见了徐显明一行。
徐显明从时代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三方面深入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特征。关于时代性,他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社会主义法学的几个阶段进行了分析比较,指出马克思、恩格斯是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创始人,通过撰写《共产党宣言》这部重要文献,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揭示了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阶级本质,创立了社会主义法学思想;列宁则第一次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国家政权结合起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植根于当代中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关于实践性,徐显明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实践的产物。关于创新性,徐显明从我国宪法“法制”改为“法治”的一字之改、从旧“十六字”到“新十六字”之改、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以及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性。
徐显明从人类发展的维度、从国际共产主义发展的维度、从中国共产党的维度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所回答的时代课题,即为什么要依法治国以及如何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
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米良主持。米良对讲座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徐显明教授的讲座有理有据、分析透彻、逻辑缜密、理论性强,充满哲学思辨,为北外师生们带来了法学领域的前沿思想。未来北外将继续邀请更多的法学名师来校讲座,让法学的智慧之光在北外校园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