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3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国标代码)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音乐学(音乐教育) 130202_A | 本科 | 4年 | 70 | ①声乐舞蹈器乐(任选一种) ②视唱练耳 | 1、陕西籍考生,根据陕西省招生办文件要求,音乐学(音乐教育)和音乐学(学前教育)属“音乐舞蹈类”专业,凡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和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在录取时直接使用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我院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2、非陕西籍考生,报考音乐类专业可在潍坊、桂林、郑州、兰州、杭州、南昌、西安考点任选一个参加专业考试。 3、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核定下达的计划为准。 |
音乐学(学前教育) 130202_B | 本科 | 4年 | 50 | 声乐、器乐、舞蹈、才艺表演(任选其中二科)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非陕西籍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3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2)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5)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请致电西安美术学院国际交流处,电话:029—88214243。
三、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3年1月10日每天6:00—24:00
截止时间: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一日18: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需登录美术高考网(http://baoming.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2、现场确认:(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音乐类统考合格证(未涉及音乐类统考或音乐类统考成绩未公布的省市,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我院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且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4、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南昌考点、郑州考点、潍坊考点、桂林考点的本省考生无须参加网报。其它省考生如在以上所述考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需在该考点现场采集信息。
6、填写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只能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代码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代码为准);
注:可兼报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学(学前教育)。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江苏籍考生报考音乐类专业可选择在以下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考 点 | 报名时间(2012年) | 考试时间(2012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广西师范大学 | 1月16日—17日 | 1月19日 | 广西桂林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 | 0773-5818532 |
郑州市第106中学 | 1月16日—17日 | 1月19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29 |
兰州艺术学院 | 1月20日-21日 | 1月23日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0931-8651485 |
杭州师范大学 | 1月24日—25日 | 1月26日 |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 0571-28865193、28861193 |
南昌大学 | 2月26日—27日 | 2月28日 |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0791-88305092 |
西安美术学院 | 2月20日-21日 | 2月23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潍坊市招办 | 3月2日-3日 | 3月4日 |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0536-8271777 |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http://cj.mei-shu.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的考生,随后将邮寄“2013年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因考生本人填报地址有误,造成专业合格证未能收到,责任自负)。
(4)、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为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所选主项外,剩余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另加5分。
2、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
声乐、器乐、舞蹈、才艺表演(任选其中二科)满分为200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 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3、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课统考。凡接到西安美术学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西安美术学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西安美术学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陕西籍考生: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陕西籍考生: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七、其他事项:(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临潼校区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考生由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306路公交车或西临高速中巴车到临潼东关站下车向东2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临潼校区电话:029-83816771、83816776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