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音乐类)
西安美术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欢迎广大有志从事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西安美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国标代码) | 层次 | 学制 | 计划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
音乐学(音乐教育) 050401 | 本科 | 4年 | 200 | ①声乐舞蹈器乐(任选一种) ②视唱练耳 | 1、陕西省考生,根据陕西省招生办文件要求,音乐学(音乐教育)属“音乐舞蹈类”专业,凡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在录取时直接使用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我院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2012年不再陕西省招生。 2、非陕西省考生,报考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若考试科目选择①美术类,可参加我院各考点专业课考试(除河北、江苏、安徽考点报考的考生只能到西安美院本校参加专业校考),若选择②音乐类,可选择在山东、甘肃、西安考点参加我院音乐类专业考试。 3、非陕西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在山东、湖南、河南、甘肃、西安考点任选一个参加专业考试。 4、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核定下达的计划为准。 | |
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 050406 | 本科 | 4年 | 200 | ①美术类:素描、色彩 ②音乐类:声乐、器乐、舞蹈、才艺表演(任选其中二科) (注:非陕西省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在①美术类、②音乐类中任选一种参加校考。) |
注:①考生报考同一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若参加考试达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任何考点被认定作弊的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③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美术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
6.填写志愿
①考生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时,必须填写报考专业类别。
②凡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写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
志愿填报时间:6月10日——6月20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7.评分办法
①专业考试各科目分值为100分,专业考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②各考点各科试卷密封回本校集中实行封闭式评卷,学校纪委现场监督评分全过程。
③评卷教师严格按评卷要求,根据试卷优劣评出若干档次,再进行卷面评分。
④评分工作结束后,采用计算机条码扫描技术进行电子登分。
(二)理论类【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报考要求:
1.报名方式:远程互联网上报名,考生可以填报两个理论类专业。
2.网报时间:3月1日——3月20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3.报名费及资格审查费:180元。
注:考生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上本人名字后寄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费通过邮局汇款至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专业、姓名、网报编号,我校收到汇款和网报材料后,报名方有效。未完成网报和缴费程序的考生,我校不受理报名,责任考生自负。
三.文化报名、考试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登录我校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于2012年4月中旬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到当地招办办理文考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凭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文化统一高考。
四.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造型类、设计类、绘画(书法)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教育技术与媒体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非陕西省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2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2)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5)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报名方法:(报名一律面报)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统考合格证”及“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领取《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考试音乐类报考信息表》。
4、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5、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考 点 | 报名时间(2012年) | 考试时间(2012年) | 地 址 | 咨询电话 |
山东省潍坊市招办 | 2月7日-8日 | 2月9日 | 潍坊市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0536-8271777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8日-9日 | 2月10日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拢 | 0731-88631212 |
河南省郑州铁六中 | 2月14日-15日 | 2月17日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8354129 |
兰州艺术学院 | 2月18日-19日 | 2月20日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09318651485 |
西安美术学院 | 2月20日-22日 | 2月24日—25日 |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029-88222342、88247882 |
(2)、考试内容:
1、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其中: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
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为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各科为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所选主项外,剩余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另加5分。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
声乐、器乐、舞蹈、才艺表演(任选其中二科)满分为200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
外其他乐器自备。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课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陕西省考生,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陕西省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音乐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非陕西省考生,凡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七、其他事项:(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临潼校区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考生由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306路公交车或西临高速中巴车到临潼东关站下车向东2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临潼校区电话:029-83816771、8381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