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常见问题
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学校基本情况
长春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教育、艺术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应用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研制、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学校始建于1952年,初期是国家为筹建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而创办的长春汽车工业学校。1962年定名吉林工学院,1992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首批三所之一的省属重点高校,在2004年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14年,学校作为全国首批、吉林省首家高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赢得专家组高度评价。
学校现有南湖、林园、北湖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8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21098名,教职员工1744名。学校设有20个学院,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3个本科专业。其中工学专业26个、理学专业4个、经济学专业2个、管理学专业9个、文学专业4个、法学专业2个、教育学专业1个、艺术学专业5个,同时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7个、双学位专业3个,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5个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4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现有教师中教授191名,博士生指导教师84名,硕士生指导教师563名。建校65年来,共为国家培养了17万余名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省内高校中位于前列。曾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成为全国首批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之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单位,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依托一汽、长客、吉化等大型重点企业和新兴高科技企业,开展人才培养、科技研发和社会服务。近年来,学校紧紧抓住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机遇,积极发挥工科高校的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全面整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主动承担起科技支撑的重要任务。学校科研与产业结合紧密,成果转化率高,碳纤维、ABS树脂、铝合金搅拌摩擦焊、汽车安全气囊自动生产线、先进制造、冶金节能等一批重大成果在吉林省实现了产业化。六年来,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9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6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1项,国家艺术基金2项,吉林省、长春市“双十工程”项目7项,全口径科研经费3亿余元。获得各类科技奖励142项,其中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9项、二等奖31项;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61项;发表SCI、EI、CSSCI检索论文840余篇。创建了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30家。大学科技园被纳入长春北湖科技创新综合体,学校被确定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吉林省“两所五校”成果转化基金试点单位,5项科技成果获投资基金3000万元。
学校是教育部首批审定有条件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先后与英、美、日、韩、俄等国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互派专家、学者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协作,并与美国奥克兰大学和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
学校在注重抓好教学和科研的同时,十分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校园科技、文化氛围的营造,各种学生社团常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艺、体育活动。学校注重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的培养,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连续两次被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评为“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连续多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基层党组织标兵”“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和“普通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学校于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学校党委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6年,学校党委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称号。
目前,学校正在全面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内涵发展,为把学校建成国内一流的地方工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吉林省考生(艺术类考生除外),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理科奖励前七名,文科奖励前三名。奖励金额为每生20000元,按学年发放。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人每学年3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5000元。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4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 每人每学年1500元;
“双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每人发放奖学金10000元。
入学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学校的录取为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生在第一学年学习结束后允许10%的优秀学生在校内转专业。
原则有何特别之处
学校普通专业录取时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所在省份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最终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有进档考生均通过检索录取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普通专业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得低于C级,具体科目等级要求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均以生源所在地考试院备案及公布为准。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江苏省考生72分)。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校考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外语、专业课总分、语文、文理综合、数学。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100%)+ (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