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教育 | 260 | 音乐教育系 | 四年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3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30 | 作曲系 | 五年 |
指挥 | 5 | |||
视唱练耳 | 5 | 视唱练耳教研室 | 四年 | |
电子音乐作曲 | 5 | 音乐工程系 | ||
录音艺术 130308 | 录音艺术 | 5 | ||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 电子音乐制作 | 10 | ||
钢琴演奏调修 | 5 | |||
音乐数字媒体 | 5 | |||
音乐表演 130201 | 电子管风琴 (双排键电子琴) | 10 | ||
手风琴演奏 | 5 | |||
声乐(流行演唱) | 10 | |||
流行乐器演奏 (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 | 15 | |||
声乐 (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 100 | 声乐系 | ||
钢琴演奏 | 70 | 钢琴系 |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他、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 105 | 管弦系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105 | 民乐系 | ||
舞蹈表演 130204 | 舞蹈表演 (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 30 | 舞蹈系 | |
舞蹈编导 130206 | 舞蹈编导 | 70 |
备注:合计招生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点 | 地址 | 限考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甘肃 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内蒙古 四川 西藏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1月15日-16日 | 1月18日-19日 |
吉林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1月20日-21日 | 1月22日-23日 |
河南 郑州 | 郑州大学 (郑州市大学路75号郑州大学南校区) | 山西 安徽 河南 重庆 四川 | 1月23日-24日 | 1月25日-26日 |
湖南 长沙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浙江 福建 江西 湖北 湖南 重庆 贵州 云南 | 2月9日-10日 | 2月11日-12日 |
广东 深圳 |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深南东北斗路20号) | 广东 广西 福建 海南 | 2月10日-11日 | 2月12日-13日 |
北京 | 中国音乐学院 (朝阳区安翔路甲1号)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待定 | 待定 |
山东 济南 | 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地点 (济南市历山路10号 济南商贸学校) | 河北 上海 江苏 安徽 山东 | 2月17日-18日 | 2月19日-20日 |
陕西 西安 |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 全国 | 2月24日 | 2月25日-28日 |
省内联考 专业合格考生 | 2月25日 | 2月26日-28日 |
音乐学系
一、音乐学
初试:命题写作(议论文体,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面试: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中外创作歌曲一首(程度不限),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
(3)专业口试(针对命题论文写作笔试问答;音乐学基本知识问答;其它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2、音乐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三个部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试:
1、和声学常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程度:属七和弦的运用)。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注):三试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5%;面试15%。
二、文化产业管理
初试:命题写作(议论文体,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面试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歌曲一首(风格不限);或展示其它艺术技能一项(如多媒体制作、小品、舞蹈等)。
(3)专业口试(针对命题论文写作笔试问答;音乐基础知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基础知识问答;其他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普通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4
年初审通过,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文化艺术基本常识(高中语文、历史和地理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60%;专业命题写作25%;面试15%。
音乐教育系
一、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练习曲或复调。复试内容:奏鸣曲或乐曲。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
作曲系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曲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1)形 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2)程 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试:
1、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1)乐器演奏:a、钢 琴: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b、其它乐器:具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两首。(2)民歌演唱或戏曲、说唱。
(3)其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试:基本乐科
1、面试:(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4)视唱:两升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1)旋律音程听记;(2)和声音程听辨与听写;(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面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0%,三试5%。
(二)指挥
初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两架钢琴);钢琴演奏(740以上水平)
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巴赫平均律赋格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740以上水平),巴赫平均
律赋格曲一首;声乐演唱:自选中、外歌曲一首。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849以上水平),三声部赋格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
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复试:
1、面试:(1)试奏:a、乐队指挥现场视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一首,并加以分析;b、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一首,并加以分析。(2)专业视唱练耳。
2、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及乐理考试。
【 专业分值结构】专业主课5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面试10%,乐理15%,和声15%。
音乐工程系
一、电子音乐作曲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歌词和音乐素材,写作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器乐曲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2条)。
3、面试:
(1)即兴创作演奏:根据指定的风格或素材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即兴演奏音乐片段。
(2)钢 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3)歌曲或戏曲演唱。
(4)音乐常识问答。
三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乐理10%,和声15%,面试20%,三试5% 。
二、录音艺术
初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乐录音听辨、音频技术常识、计算机常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1)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录音常识问答。
复试:
1、基础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属七和弦及其转位的应用);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分析一首歌曲(调式、调性、和声、曲式结构、织体形式等);
(2)录音作品分析(对歌曲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并指出录音作品中的不足之处)。
三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分析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
三、艺术与科技
(一)、电子音乐制作
初试:
1、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声乐曲创作: 根据指定的歌词,写作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 (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 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乐器听辨;
(2)音乐作品分析:a、对音乐作品的情感、情绪进行描述;b、对音乐作品中的乐器、音色、节奏及特色等方面进行评述。
(3)计算机常识。
3、面试
(1)钢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电子音乐制作常识问答。
三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二)、钢琴演奏调修
初试:
1、拍音听辨:同音弦组,以中间单弦为标准,听左弦和右弦的拍频。(30%)
2、钢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车尔尼299程度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20%)
复试:
1、笔试:(钢琴结构以及钢琴简要历史)。(30%)
2、实操:钢琴击弦机组装。(20%)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音乐数字媒体
初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根据听到的音乐片段绘画(形式、风格不限)(考试时间:180分钟)。
复试(面试):
1、演奏或演唱音乐作品。
2、评析美术作品,回答美术常识。
三试(视唱练耳):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5%、乐理10%,复试50%、三试5%。
(四)、音乐表演
1、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复试: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
为旋律配伴奏。(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手风琴演奏: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3、声乐(流行演唱):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自备CD伴奏碟,单曲单碟)。
初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4、流行键盘演奏(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均可):
初试:
(1)练习曲一首(要求:车尔尼740以上程度);
(2)视奏音乐作品一首。
复试:
(1)中外乐曲一首(要求: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组曲音乐作品中之一);
(2)即兴演奏乐曲一首(要求:流行音乐风格,如:布鲁斯、爵士、摇滚等)。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5、流行萨克斯:
初试: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
复试:大小调音阶演奏各一条(包括琶音、三度);练习曲一首;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6、电声吉他
初试: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各一条;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复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考生需自备除乐器音箱外的一切器材、伴奏带及播放设备。可使用手机或MP3播放器)。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视唱练耳
一、视唱练耳
初试:
1、专业笔试、听写:(考试时间90分钟)
(1)旋律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2)和声音程:大谱表,跨度超过一个八度具体音高听写;
(3)和 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四声部排列);
(4)和弦连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7)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写一首艺术歌曲(带伴奏)或旋律动机展。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 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写作四部和声;
(2)程 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容。
复试:
1、专业面试
(1)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构唱;
(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三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使用固定唱名法;
(5)带伴奏单声部弹唱:两个升、降号以内。
2、钢琴演奏(曲目要求: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 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3、乐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40% ,钢琴演奏10%。(乐理、和声为参考科目)
附录一: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自然音程;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各一条;
(5)旋律听写;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判断调式调性、常用音乐术语。
附录二:电子音乐作曲、录音艺术、电子音乐制作专业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记;
(3)和弦听记: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8各一条。
(5)调式音阶选择;在同主音五声调式和同主音自然、和声、旋律小调三个选项中选择;
(6)单声部旋律听写;
(7)二声部中的上声部旋律听写;
声乐系
一、美声: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美声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复试: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两首(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调、原文演唱)。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二、民族声乐: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民族声乐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复试:演唱歌曲两首(民歌、戏曲、中国歌剧选曲、创作或改编的具有民族风格歌曲)。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陕北民歌演唱: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陕北民歌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初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复试:演唱不同风格的陕北民歌两首。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钢琴系
初试: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复试: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管弦系
所有专业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所有专业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所有专业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一、木管类
长笛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G大调协奏曲;莎米那德—小协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园幻想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单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韦伯—第二协奏曲;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斯波尔—第一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双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维瓦尔第—a小调协奏曲;巴赫—马尔切罗协奏曲;亨德尔—g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巴松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B大调协奏曲;旦茨—F大调协奏曲;泰勒曼—e小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萨克斯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维尔瓦—第一奏鸣曲;巴赫—第四奏鸣曲;格拉祖诺夫—小协奏曲;克莱斯顿—奏鸣曲(第一乐章)(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二、铜管类
小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海顿—♭E大调协奏曲;胡梅尔—♭E大调协奏曲;奈鲁达—♭E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圆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两个八度的大小调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莫扎特—♭E大调第二协奏曲;弗兰•施特劳斯—c小调协奏曲;贝多芬—F大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长号(次中音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萨克斯—♭B大调小协奏曲;卡•圣桑短歌;阿•吉尔芒交响小品;马尔切罗—F大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大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抽签演奏两条音阶,范围:3升3降之内音阶、琶音(含连音、断音);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参考曲目:马尔切诺—F大调奏鸣曲;叶•萨斯—♭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弦乐
小提琴
初试:自选中外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或自选乐曲两首)。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阶一条,包括七种琶音、分解三度、半音阶;演奏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演奏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练习曲一首(克莱第尔42首练习曲程度以上)。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练习曲。
中提琴
初试:协奏曲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巴赫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
复试: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包括琶音、三度模进、半音阶;演奏双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练习曲一首(福克斯,克莱采尔练习曲程度以上);自选一首乐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大提琴
初试: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
复试:四个八度音阶一条及其琶音,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中级以上程度,不得与初试重复);以下曲目任选一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奏鸣曲的一、二乐章和自选一首技巧性乐曲。
低音提琴
初试:技巧性练习曲一首;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一首;
复试:涉及拇指把位的两至三个八度的音阶、琶音;协奏曲或奏鸣曲中任选一快一慢两个乐章或其他有较高难度、有一定篇幅的乐曲。
竖琴
初试:演奏奏鸣曲一首(三个乐章均要演奏);中外乐曲一首(中级难度以上)。
复试:演奏音阶及琶音;自选练习曲一首。
打击乐
初试:马林巴:自选曲目一首,两个槌,四个槌均可;从全部大调,小调(和声)音阶中抽签,演奏一条。小鼓:练习曲一首。可参考以下教材:安东尼·赛罗尼《节奏肖像》;安奎斯·德雷克柳斯;米歇尔·彼得《小鼓高级教程》;网代景介/冈田知之《小太鼓100曲集》;埃克哈特·科内《小鼓教程》。
复试:马林巴或颤音琴:自选曲目一首,需选择四个槌的演奏曲目。鼓类打击乐器:定音鼓、架子鼓、手鼓、小鼓或打击乐器组合,自选演奏其中一种乐器,曲目1-2首。试奏(小鼓)。
古典吉他
初试:J•S巴赫作品一首;自选作品一首。
复试:塞尔维亚音阶(大小调各一首);索尔·泰雷加、奥古斯汀•巴里奥斯、威拉•罗勃斯所作练习曲中任选一首;自选作品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民乐系
所有专业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所有专业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所有专业均须参加三试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1、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的近现代作品两首。(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2、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的近现代作品两首。
3、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不同风格的近现代作品两首。
4、打击乐
初试:练习曲一首(小军鼓、马林巴、颤音琴可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中国打击乐器(排鼓、中国大鼓、板鼓)乐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器(马林巴或颤音琴)乐曲一首。
舞蹈系
一、舞蹈编导
初试:
1、自选舞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
2、即兴舞表演(即兴考试中将使用指定音乐并设有规定的情绪或形象)。
复试:
1、基本功能力测试;
2、命题音乐编舞(时间不少于2分钟)。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剧目音乐,要求使用CD格式、单曲单碟。
3、考试项目要求:
(1)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间3分钟以内,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2)即兴舞表演, 以5-10人为一组,播放一定长度的音乐启发考生,考生需用舞蹈的方式表现出考题规定的情绪或形象,要求具有一定形象捕捉能力和对音乐的感受力,表演中做到情绪真挚饱满。
(3)基本功能力测试包括:软度类: 前、旁、后搬腿;腿的控制;下腰;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跳跃类:(女)倒踢紫金 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
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4)命题音乐编舞,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内容和音乐的提示,在预备考场组织时间不少于2分钟的舞蹈段落。答题要求:首先要求对所表现的主题、内容和结构做简单的语言自述,且思路清晰、表达流畅;之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的形象捕捉能力和舞蹈结构意识。
二、舞蹈表演(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
2、自选舞表演。
复试:
1、基本功能力测试;
2、歌曲演唱;
3、特长展示。
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剧目考试不得穿演出服;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剧目音乐,要求使用CD格式、单曲单碟。
3、考试项目要求:
(1)外形条件测试:形象好,气质佳,女1.65m以上,男1.75m以上。
(2)自选舞表演:风格不限,富有表现力。
(3)基本功能力测试:自备技术技巧组合,包括软开度、跳、转、翻技巧,时间1分钟内,音乐自备。
(4)歌曲演唱:风格不限,时间2分钟以内,演唱要求:节奏准确、声音条件良好,能够声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乐自备或清唱。
(5)特长展示:任何舞台表演艺术范畴内的才艺特长,时间1分钟内。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陕西省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报考联考以外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二、音乐学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录音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专业方向所有考生在本院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三、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xacom.edu.cn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0日(8:00—22:00)。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报名处进行面报。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由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
五、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14年4月5日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上线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向南300米)邮编:710061
电话:029-85251287 传真029-85253474
学院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