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 | 专 业 方 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 050401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四年 |
音乐教育 | 300 | 音乐教育系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50402 | 作曲 | 20 | 作曲系 | |
电子音乐制作 | 10 | |||
视唱练耳 | 10 | 视唱练耳教研室 | ||
音乐表演 050403 |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 | 100 | 声乐系 | |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 80 | 钢琴系 | ||
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 大号、中音号、打击乐、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低音提琴、萨克斯、吉它、竖琴) | 100 | 管弦系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90 | 民乐系 | ||
舞蹈编导 050410 | 舞蹈编导(表演与教育) (男生20名,女生50名) | 70 | 舞蹈系 |
备注:合计招生数8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考办法:
1、陕西省籍考生只能在本院考点报考,西北地区(甘肃、新疆、青海、宁夏)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兰州考点报考;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市籍考生限在本院考点或北京考点报考;山东省籍、河南省籍、湖南省籍、江苏省籍考生限在本省考点或本院考点报考;其它省区考生本着就近原则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限在本院考点报考。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考生报名均须面报,不接受函报。
3、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未办理手续者持所在学校介绍信。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4、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5、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报考大学部,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 点 | 地 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湖南长沙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长沙市麓山路36号) | 2月1日-2日 | 2月3日-5日 |
甘肃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2月2日-3日 | 2月4日-6日 |
山东济南 | 济南市招办指定报名地点(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解放路79号) | 2月6日-7日 | 2月8日-11日 |
江苏南京 | 江苏省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 2月9日-10日 | 2月11日-13日 |
河南郑州 |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建设西路109号) | 2月15日-16日 | 2月17日-19日 |
北 京 | 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 | 2月19日-20日 | 2月21日-22日 |
陕西西安 | 西安音乐学院(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 3月11日-13日 | 3月13日-22日 |
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1、音乐学方向
初试:音乐学常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基本乐科(视唱练耳、乐理)
复试:音乐评论(写作)、音乐主题听辩。
三试:键盘或其它乐器演奏。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常识60%、音乐评论20%、音乐主题听辩10%、乐器演奏10%
2、音乐教育方向
初试:准备自选歌曲二首,考场老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演奏键盘(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准备自选歌曲二首,考场老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朗诵诗词一首、准备键盘乐曲二首,考场老师指定演奏其中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作曲方向
初试:声乐曲创作、器乐曲创作。
复试:乐理、和声(远关系转调范围内容),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三试:专业口试、视唱练耳。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
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
2、电子音乐制作方向
初试:声乐曲创作。
复试:乐理、和声(近关系转调范围内容),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三试:专业口试(有关电子音乐制作常识)、视唱练耳。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专业口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5%
3、视唱练耳方向
初试:参加作曲专业的乐理、和声(远关系转调范围内容)考试;专业听写。
复试:听唱、构唱、视唱。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
三试:专业口试。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听写50%,听唱、构唱、视唱50% 。(乐理、和声、钢琴演奏为参考科目)
(三)、音乐表演专业
1、声乐专业方向
初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
复试:演唱风格不同的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二首(不得与初试重复),钢琴演奏、朗诵、形体。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2、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方向
初试:钢 琴 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平均律以上程度)。
手风琴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双排键专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可用双排键;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复试:钢 琴 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自选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手风琴专业:自选乐曲二首。
双排键专业: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给旋律配伴奏。
(可用双排键;钢琴;手风琴;单排键电子琴演奏)。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3、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初试:演奏风格不同的自选乐曲二首。
复试:演奏音阶、练习曲和不同风格自选乐曲二首(不得与初试重复),视奏指定曲目。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4、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初试: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自选乐曲二首(不得与初试重复),视奏指定曲目一首。
三试:乐理、视唱练耳。
(四)、舞蹈编导专业
初试:自然条件;基本能力测试(软开度、跳、转、翻技巧);自选舞表演(时间在三分钟以内);即兴舞表演。
复试:模仿能力测试;自选舞表演(时间在三分钟以内,不得与初试重复);命题编舞。
录取及有关规定
1、我院按照当年招生计划数与专业合格数1:2的比例在我院网站公布各考点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陕西省考生报名手续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外省考生按当地招生办规定办理。
2、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3、参照各省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我院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线上考生录取原则为:按考点、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各专业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
4、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不适合专业学习者,违反考试纪律者,身体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5、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6、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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