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艺术设计系成立于2002年,现有1个艺术设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设计领域),3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精干敬业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人,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校青年教学标兵1人,师德标兵1人。
艺术设计系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近几年,已建成校级精品课、优秀课各1门,承担国家级、省级以上科研课题10余项,在国家一级期刊、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10余部。专业教师多件作品入选《中国设计年鉴》。
艺术设计系教学设施先进,拥有省内一流的天光画室、专业设计工作室、材料分析与设施实验室、摄影与摄像实验室、电脑图文设计实验室、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模型制作实验室。
艺术设计系培养的学生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近两年在校学生荣获2013年中国建筑与艺术“青年设计师奖”金奖1项;2015年第三届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国家级二等奖3项、三等奖9项,优秀奖多项;第十二届中国环境设计学年奖银奖2项,铜奖1项,优秀奖多项,并获得优秀组织管理单位。学生就业质量高,多名毕业生就职于国内各大著名设计公司和设计研究机构,如上海复旦上科、北京新天三月广告公司、北京电通广告公司、广汽设计研究院等,受到业界好评。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专业介绍: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立足于艺术、文化与设计相融合,在开放、互动的精神指导下以研究艺术设计领域内视觉表现与信息传达为专业主攻方向,拥有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设计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科研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为高质量教学提供了保障。本专业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学生参与国内外专业竞赛多次获奖。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基础造型、电脑图像软件应用、中外设计艺术史、图形创意、字体设计、版式设计、书籍印刷、标志设计、商业插图设计、招贴设计、网页设计、型录设计、包装设计、VI设计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及中国设计文化特色,能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最新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视觉传达综合素质和设计能力,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事业单位市场宣传、传播机构、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创意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专业
专业介绍:环境设计专业立足于艺术、设计、工程相结合,集实用性和艺术性、现代与传统为一体,以培养具有综合思维理念和独立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为目标。拥有一支职称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注重学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校学生多次在国内外专业竞赛中获得奖项,并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基础造型、透视与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快速表现、人机工程学、建筑设计史、中外工艺美术史、室内外效果图表现技法、室内设计程序、家具设计、照明设计、建筑装饰施工、陈设设计、空间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设计实践能力及相应的文化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在艺术环境机构及高等艺术学校从事室内外环境设计、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产品设计专业
专业介绍:产品设计专业立足于设计、艺术、工程相结合,在理性与感性并重的创新思维模式下形成了以产品创新设计为核心,同时兼顾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需求为特色的教学体系,拥有一支素质精良、充满活力、具有丰富教学与科研经验的师资队伍,注重培养具有系统设计知识和创新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的设计作品在国内外专业竞赛中多次获奖。
主要课程:设计造型基础、设计表达、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材料与工艺、工业设计史、设计心理学、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模型制作、人机工程学、产品语意学、产品专题研究、交通工具设计、机械产品造型设计、互动媒体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较强的设计表现能力、熟练掌握多种设计软件、熟悉材料及加工工艺,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招生专业及专业考试科目
1.招生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2.招生科类:文理兼招
3.招考人数:共120人(视觉传达设计43人、环境设计26人、产品设计51人)
4.校考考试科目: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5.招生省份:河北、山东、湖南、江苏、江西、山西、浙江
6.学制及学费:
视觉传达设计:四年制本科6200元/年
环境设计:四年制本科6200元/年
产品设计:四年制本科6200元/年
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艺术事业。
2.符合户口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条件,有较强的美术基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非色盲、非色弱。
3.具有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同时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
4.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份专业统考合格证。
报名、专业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1.户籍所在地为河北、山东、湖南、江苏的考生若报考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生除按所在省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要求进行外,还必须参加长春理工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名并到户籍所在省指定考点参加艺术专业考试。
3.户籍所在地为江西、山西、浙江的考生若报考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4.参加长春理工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的时间和考点设置请到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
录取办法
1.对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2.对不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该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校考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户口所属河北、山东、湖南、江苏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6年4月初公布,考生可通过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cust.edu.cn进行查询。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向户口所属河北、山东、湖南、江苏,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联系方式
【长春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邮政编码:130022
电话:0431-85386281传真:0431-85386281
网址:Http://zsb.cust.edu.cn
【长春理工大学文学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89号电话:0431-85583116